乂(拼音:yì,ài),汉语二级通用规范汉字。此字始见于商代
甲骨文及商代
金文,乂的古字形像一种刀类工具,是“
刈”的初文。本义是指割草或收割谷类植物,后来被假借为治理、安定等义。
象形字或
会意字。
李学勤在《
字源》中写到“乂”为象形字,是因为乂字撇捺相交,状如一把剪刀,就像剪刀开合剪裁物品的形态。而
段玉裁在《
说文解字注》中写到“从丿乀相交。象左右去之会意也。”段玉裁认为“丿”、“㇏”这两笔笔画如同两把割草的镰刀,都表示为割草,所以是会意字。但乂的本义都是割草或收割谷类植物。后作刈。《诗·周南·葛覃》:“维叶莫莫,是刈是濩。”陆德明释文:“《
韩诗》曰:“刈,取也。”引申为治理。《大戴礼记·曾子立事》:“战战惟恐不能乂。”卢辩注:“乂,治也。”
《尔雅·释诂下》:“乂,治也。”割草是为了把草整理得更加整齐,故“乂”引申为治理、安定。国泰民安后,百姓也可修养生息,所以“乂”还有修养之意。《书·益稷》:“烝民乃粒,万邦作乂。”
艸部曰:芟,乂艸也。二篆为转注。周南曰:是刈是濩。周颂曰:奄观銍艾。艾者,㐅之叚借字。銍者,所以乂也。禾部曰:获,㐅榖也。是则芟艸获榖总谓之乂。郑笺诗云。芟末曰艾。刀部有𠛎。金部有鎌,有锲。所以芟艸也。銍则获禾短鎌也。引申之,乂训治也。见诸经传。许辟部云。䢃,治也。引唐书有能俾䢃。则䢃为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