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转移
法学术语
又称举证责任的倒置或减轻,是在诉讼中将传统的原告举证制变为被告举证制的诉讼制度。多在环境诉讼中采用。按照传统的诉讼制度,提出诉讼请求的原告人负有提出证据证明其请求和事实的责任。但是,随着随着诉讼中过错推定责任制的确立,举证责任制度也随之改变,使得诉讼中的被告负有更多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转移如英美法系国家采用了“事实本身说明问题”的制度。按照此制度,原告在损害赔偿之诉中只要列举损害事实即可,而被告要反驳,就必须提出关于此损害不应由其承担责任的全部证据,从而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在环境诉讼中,由于受污染损害的原告对其所受损害的全部事实以及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提供证据,同时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和污染受害者的权益,许多国家采用了主要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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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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