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手礼,是源于中世纪时,
骑士们常在公主和贵妇们面前比武。在经过公主的坐席时,骑士们要吟唱一首赞美的
情诗,其诗里往往都把公主比作炫目的太阳,骑士们要把手举起来做挡住阳光的姿势,借此一睹芳容,表示虔敬。后来,这种动作便演变成为见到尊敬的人就把手举到眉上,形成举手礼,并一直沿用下来。
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
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无檐帽或者不戴
军帽时微接
太阳穴,与眉同高),
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举手礼的起源已经不可考证,通常有两种说法,一是
古罗马军团士兵(或欧洲中世纪参加比武的
骑士和武士)举手作遮挡阳光状,以表示对上级(或观看比武的贵妇)的尊敬;一是与握手的用意相同,向对方显示自己手中没有武器。不过,比较正确且有根据的说法是:
中古时期的欧洲,当骑士在路上交会时,会以右手掀起头盔,让对方看清楚自己,以表示尊敬,而这个动作进而演变为后来的举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