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丽江市统计局
工作职能
丽江市统计局工作职能
丽江市统计局是丽江市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为
丽江市人民政府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及上级统计部门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
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丽江市委、
丽江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
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组织和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外州、市基本统计数据资料,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承办丽江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丽江市统计局机关科室设置
1、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搜集、传递与反馈以及文秘工作;草拟有关行政工作文件;负责局机关的基本建设和治安保卫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市统计局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局机关及计算站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工资福利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负责协助搞好全局公务员的初任和任职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统计系统财务工作,统一管理全市统计事业费、局机关行政经费、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局机关的固定资产;负责全市统计系统事业费的审计工作。
2、农村经济统计科
组织实施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预测、分析、研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指导全市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农村统计培训工作和农村统计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小康进程监测、扶贫监测和农业经济发展调查。全年每个专业撰写统计分析2篇。
3、第二产业统计科
具体负责全市第二产业和能源状况统计监测,进行全市第二产业和能耗数据的核算、分析、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第二产业和能源、水及原材料的消费及节约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第二产业、能源及水、原材料的消费统计调查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与检查,开展统计分析及预测;进行第二产业、能源统计执法;组织指导全市第二产业、能源、水及原材料统计调查基础工作。
4、第三产业统计科
具体负责全市第三产业(含服务业)统计监测,进行全市第三产业数据的核算、分析、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第三产业统计调查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与检查,开展统计分析及预测;进行第三产业统计执法;组织指导全市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基础工作。
5、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
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定期发布统计资料;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等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全市新兴生物资源产业统计调查和外商投资统计调查。
组织实施全市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市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核算;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审核评估。
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增长、素质、迁移、婚姻、家庭、住房、劳动力及其就业状况;组织指导人口与就业统计和基础工作、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劳动力就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人口与就业的统计分析、妇女儿童监测、高科技水平监测、社会综合评价调查、科技发展状况调查;组织实施科技和服务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提供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及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调查统计数据;组织指导社会统计的基础工作;归口管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等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社会和科技发展的统计分析并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全年编制《统计月报》11期,季度分析4篇,编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
6、法规科
组织制定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及改革方案;负责实施统计报表签收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审查和审批地方、部门的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全市统计报表及统计标准;负责起草和修订地方统计法规和规章;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
组织完成普法等各项工作任务。
7、普查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定期进行的人口、农业、经济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的业务技术及负责普查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普查相关抽样调查工作;指导各区、县开展普查和抽样调查工作;负责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建立丽江市
地理信息系统;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8、能源统计科
具体负责全市能源状况统计监测,进行全市能耗数据的核算、分析、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水及原材料的消费及节约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能源状况及水、原材料的消费统计调查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与检查,开展统计分析及预测;进行统计执法;组织指导全市能源、水及原材料统计调查基础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木兆鸿
地理位置
地址:香格里大道860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9月,被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