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丽江市政府部门
丽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科室职责:经济运行科职能、职责: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
简介
,预测、监测和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进行经济调控的意见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新的经济增长点进行跟踪分析和服务;研究提出改善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和上市公司前期工作,初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企业生产流动资金、原辅材料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建立和完善产业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与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 办公室职能、职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委性的会议组织和文件起草;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信访、保密、接待等工作;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内部行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负责本委人员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出国政审工作;负责委内公务员培训、日常政治学习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经委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承办全市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中小企业科(加挂丽江市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职能、职责: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指导、扶持、综合协调和服务;研究制定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和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参与产业开发;监测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促进建立和拓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协调解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保障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市场竞争中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扶持项目的申报、监管工作;承办市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产业政策科职能、职责:组织拟定工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鼓励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负责组织产业布局和调整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及政策制定,协调产业与布局的同步发展;研究拟定我市工业经济园区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相关支持政策的实施;组织编制电力、煤炭、建材、食品、医药、机械等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并研究提出相关支持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实施,提出我市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并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协调机关各科室制订行业规划;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设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三)规划司。
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
(四)财务司。
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产业政策司。
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
(六)科技司。
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七)运行监测协调局。
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通信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八)中小企业司。
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安全生产司。
指导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业司(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十二)装备工业司。
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三)消费品工业司。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卷烟、食盐和糖精的生产计划;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十四)军民结合推进司。
提出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
(十五)电子信息司。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十六)软件服务业司。
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七)通信发展司。
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
参考资料
丽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丽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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