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公安局是丽江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加强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公安民警的教育管理:制订全市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公安宣传计划和措施、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实施警务督察;监督和保障全市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发现和查处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三)收集掌握影响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情报信息支撑和依据。
(四)预防、制止和侦查犯罪行为。
(五)羁押、监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根据法律规定对罪犯执行刑罚。
(六)预防、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
(七)负责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审批工作;监管被行政拘留和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
(八)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九)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毒害性等危险物品、物资,管理易制毒化学品。
(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和场所。
(十一)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二)指导、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十三)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监督、管理保安服务活动。
(十六)实施并指导全市林区治安管理工作。
(十七)管理户政、国籍、出境入境事务,管理外国人在丽江停留居留有关事务,管理在丽江境内的境外非政府组织。
(十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
(十九)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二十)监管管理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二)承办丽江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政治部
公安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和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政治部归口管理干部处、警务教育处和宣传处。
干部处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县(市)党委及组织部门管理、考核、推荐县(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警力配备,协同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公安编制使用、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统一考录工作组织、录用审核和人民警察警衔审核、报批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技术职务评聘和管理工作;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指导优抚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退休手续的办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警务教育处
制定全市公安队伍政治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政治工作;负责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和评优创模工作以及立功集体和个人的考核、审核工作;负责公安系统先进典型培育管理、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县级公安机关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制定全市公安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在职民警的学历教育和训练工作;配合浙江警察学院在全市招生政审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公安业务培训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警察体育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
宣传处
制定全市公安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公安文化工作;指导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报刊、出版、影视和新闻报道工作;承担市见义勇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市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工作;承担《平安时报》绍兴记者站工作。
纪委监察室
监督、检查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并组织、协调查处重大的民警违纪案件。
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调查、收集、分析、研究、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起草重要文件、局领导讲话稿及其他综合材料;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决定事项的办理;督查督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以及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案件、灾害事故;负责全市公安统计归口管理数据汇总和工作指导;承担局机关文件收发、印刷、运转、公文审核和会议管理;负责局机关档案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档案工作;组织公安史志的编纂;负责公安外事工作。
指挥中心
负责指导全市110接处警和社会联动工作,并负责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负责全市快速反应、应急机制和卡点建设;统一受理市区110报警、投诉及群众求助;协助局领导处置突发事件、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协调指挥跨区域重大案(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公安信息工作;掌握全市各类公安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发布预测预警;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打防控工作考评。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收集、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负责本市重特大、涉外经济犯罪和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协助和协调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治安支队
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排查不安定因素和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负责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及内河水域的治安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和居民身份证;负责人口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征兵、招收飞行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治安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指导治保会、保安服务公司和协警等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
特警支队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特警队的处突防暴、教育培训和预案制订及演练工作;承担在处置暴乱、骚乱事件中的攻坚、突击任务;依法实施在群体性事件中的现场管制和强制措施;依法处置劫持人质、飞机、轮船、汽车和持枪作案、爆炸等暴力恐怖活动,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并承担紧急情况下的设卡堵截任务;承担大型活动和重大政治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城区社会面加强性机动巡逻任务,打击街面犯罪活动。
治安行动支队
负责预防、处置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群体性事件;负责查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负责调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发生的治安纠纷。
金融护卫管理支队
负责全市武装守护押运行业的管理;负责受理全市武装守护押运企业资格的审核;负责受理武装守护押运企业守护押运业务的申请、备案;负责全市守护押运队员的上岗培训及从业资格的审验;负责全市武装守护押运企业武器装备的验收工作。
刑事侦查支队
承担对全市刑事侦查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部分实战职能;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研判、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组织开展全市相关专项斗争;组织、参与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重大有组织犯罪案件、涉外案件和跨县(市、区)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指导全市刑侦部门执法办案工作;负责与外地公安机关刑侦协作工作,协调跨县(市、区)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司法鉴定中心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刑事技术总体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物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部分重特大案(事)件的现场勘查和复查,为全市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提供技术支援;承担物证鉴定、复核鉴定和重新鉴定工作。
出入境管理局
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办理部分出入境人员的审核、审批、签证和国籍认定等事宜;指导、管理不准出国境人员的控制工作;指导和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等审核审批等工作;承办全市赴港澳台及境外人员签证(注)的制发工作;承办驻外使领馆要求核查的任务。
警卫处
负责来绍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内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参与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县(市、区)警卫工作的业务指导。
网络警察支队
组织、指导及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组织实施电子数据鉴定工作;组织、指导及实施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管理和计算机病毒等有害数据防治工作;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上网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及实施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工作;组织、指导及实施与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有关的其它工作。负责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省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渠道,汇总来自各成员单位和市级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分析、研判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提出评估意见;分析、研判全市信息网络安全状况,通报重大紧急安全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预警信息。
监管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监管场所(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安康医院和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及羁押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掌握羁押情况,制定有关工作制度;检查督促监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检查督促监管羁押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交通警察支队
制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管辖范围的协调,组织指导跨地区道路交通分流、管制等工作;参与、协调全市性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等工作;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协调、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负责交通事故分析和预防工作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复核;指导、参与城市道路和公路建设及安全设施的规划;指导机动车辆牌证发放、驾驶人考核发证及安全检验;审核、指导全市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发放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科技、装备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全市交警执法规范工作;负责制定、指导处置各类涉及交通突发性事件的有关政策及预案;负责组织交警系统岗位资质培训工作;直接负责市本级道路交通管理、事故处理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
禁毒支队
制定全市公安禁毒工作规划政策、工作规范和考评标准;分析、掌握毒品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研究打击治理毒品违法犯罪的对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开展涉毒违法犯罪的查处打击,指导公安机关相关警种规范禁毒执法行为;承担重大和跨省、跨国(境)及涉外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毒品堵源截流、禁种铲毒、戒毒治疗、毒品管制等工作;组织、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现任领导
张涛武,丽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海峰,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吉火发佳,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和献武,丽江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
李晓林,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高庆元,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小金,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姚福辉,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董国才,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古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授予“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6月,中共丽江市公安局第一支部委员会被云南省委公示为“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2021年8月,丽江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中心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2022年5月,因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安保工作,丽江市公安局获云南省公安厅通报表扬。
2022年9月,丽江市公安局警令部入选云南省第七届记一等功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