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
丽水市文联,是丽水市文学艺术领域最大的人民团体,是中国文联的市级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是由全市性文艺家协会和各县市区文联所组成的文学艺术界专业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发展历史
丽水文艺工作者组织始创于新中国成立之初,1950年9月17日建立丽水文学艺术工作者联谊会,下设组织部和研究部,并于1951年5月20日在丽水县崇义小学召开了丽水文学协会第一次动员大会。同年6月,召开全区文代会,形成了丽水文艺团体组织的雏形。
1980年1月,根据浙江省委(1980)69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本地区文艺工作,经地委批准,成立了丽水地区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筹备班子。1981年4月9日至12日召开了丽水地区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全区有200名文艺工作者出席了大会,丽水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正式成立(简称“丽水地区文联”)。文联成立后与地区文化局合署办公,并将原文化局主办的文艺刊物《宝山红花》交由文联主办。
1983年10月,经地委批准,地区文联实行独立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地区行政公署大院三楼。文联刊物《宝山红花》更名为《丽水文艺》,人事部门为文联下达了6个人员编制(含《丽水文艺》编辑2名)。1984年4月,经费上也实行了独立核算。年底,《丽水文艺》又更名为《丽水文学》。
1985年地区文联开展以“文养文”活动,创办“文化艺术服务部和摄影图片社”。引进了富士27分钟彩色扩印设备,填补了丽水彩照扩印的空白,但由于经营不善,于1989年8月破产倒闭。
1987年7月1日,根据丽水地区行署机关事务管理处发布的行署(1987)38号批复,同意将地区人民大会堂交由地区文联管理使用,并更名为丽水地区文艺会堂。1994年地区行署收回,划归地区电视台使用。
1991年11月,为了与全国和省级文联保持统一的称谓,丽水地区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改称“丽水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丽水地区文联”。文联所属各地区文艺协会改为“丽水地区文艺家协会”。
2000年,丽水撤地设市,根据丽水市丽委发(2000)5号文件《关于丽水地区群众团体更名为丽水市群众团体的通知》精神,“丽水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更名为“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丽水市文联”,所属各协会也同时改称“丽水市文艺家协会”。文联机关办公地点设在丽水市人民政府大院四楼。
2001年,全市机构改革后,文联重新定编,设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
2006年6月,市文联办公地点迁至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15楼。
组织结构
领导机构
丽水市文联主席团、顾问名单(1981-2013)
下属单位
市摄影家协会
市美术家协会
市电影家协会
市民间艺术家协会
市作家协会
市音乐家协会
市戏剧曲艺家协会简介
云和文联
龙泉文联
遂昌文联简介
庆元文联
市舞蹈家协会简介
松阳文联
缙云文联
市诗词学会简介
青田文联简介
景宁文联
莲都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