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商务局
丽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丽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8号),设立丽水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是主管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制订全市对外贸易的中长期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监测、分析全市外经贸宏观运行情况;宏观指导外经贸洽谈会、展销会、交易会等;审核申报对外贸易经营权。
(三)指导、协调全市外经贸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外经贸企业;配合工商部门对外经贸企业出口商品的商标管理;管理进出口商品的配额;指导管理全市进出口商品和加工贸易;负责对外经贸统计及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外经贸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四)管理全市机电产品的进出口及招标工作;指导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的建设;指导外经贸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
(五)指导全市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研究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负责服务贸易统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负责全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管理,审核上报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权。
(六)参与制定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编制招商计划,组织开展对外招商、谈判等活动;负责招商网络建设,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审批、申报中外合资、合作公司合同、章程及其变更和发放批准证书;审批、申报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七)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引进技术和设备进口;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加工贸易;审核申报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性质的认定;组织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
(八)研究制订全市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负责全市境外投资项目和机构的审批、申报与管理;审核申报外经经营权;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国际合作业务;审报全市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项目;负责审报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年度审核;审报全市对外经济技术援助,接受国际多边援助;指导本市优势产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参与国际竞争;负责境外机构的信息综合与交流。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规划,指导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审核外贸发展资金的使用;分类指导协调进出口货源的管理。
(十)指导全市开发区涉外工作;对全市开发区贯彻执行国家涉外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参与开发区涉外政策的制定;指导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审批市级国有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指导和管理全市外经贸系统的财务管理及统计工作;审核出口退税;负责外经贸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审核申报外经贸出国(境)团组,负责管理外商邀请工作;负责接待境外贸易代表团组;协调丽水贸促会、丽水国际商会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综合财务处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综治、后勤、宣传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推进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商务领域综合改革。拟订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参与拟订促进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工作。承担商务领域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参与审核、申报中央、省、市商务专项资金安排。承担并指导全市商务运行状况监测分析统计。牵头组织涉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商贸发展处。拟订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政策,推动消费平台培育、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拟订全市加油站和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承担成品油经营行政许可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消费平台培育、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拍卖、内资直销、汽车、旧货等特殊流通行业。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组织开展内贸行业统计,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配合开展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管理有关工作。
(三)电子商务处。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扶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负责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和跨境等领域的电商应用和创新。组织推进新型贸易中心建设,推动电商国际化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规则、模式、标准、人才等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配套支撑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
(四)对外贸易处。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和我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及贸易救济相关政策。拟订商务领域境内外展览计划。负责全市展览业管理,推进行业标准和体系建设,指导境内外展览活动。负责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测分析外贸进出口运行状况,承担全市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推进跨境供应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承担进口促进和加工贸易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管理工作。按权限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预警机制。负责贸易政策合规性审查。指导各类贸易摩擦案件、歧视性贸易壁垒和产业安全的应对工作。牵头协调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事务。
(五)外资外经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挂开发区处牌子)。拟订利用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措施,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及对外劳务合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和考核、统计监测、联合年报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招商活动,协调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协助处理外商投资纠纷。审核报批开发区设立、升级和整合提升。承担开发区运行统计监测分析。指导协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省级经济开发区以及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序列的开放平台有关工作。管理国际产业合作园。组织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经验和成果在全市的复制推广工作。负责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投资备案。起草有关商务地方规范性文件。推进商务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人员编制
市商务局行政编制18名(含派驻纪检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直属机构
市商贸发展办公室为市商务局直属相当于正科级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百货业等传统流通业态行业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流通体制和流通企业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承担全市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实施,承担成品油经营许可的初审上报以及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承担国内会展行业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27日,获“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浙江参展工作突出贡献集体”称号。
领导班子
潘娅红,局长。
聂陈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利用外资、开发区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国际服务贸易、行政审批、依法行政等工作。分管外商投资与服务贸易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行政审批处)、国际投资促进中心。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熊勇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党组书记负责纪检监察、人事教育、机关效能建设、机关党建等工作。
张建伟,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对外贸易、公平贸易、财务管理、信息宣传、综合文字、经济综合运行分析与监测等工作。分管对外贸易处、综合处。联系贸促会、国际商会。
宋小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市场体系建设、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商务领域行政综合执法、国内贸易等工作。分管市场体系建设与运行调节处、商贸发展办公室。联系各内贸商协会。
叶海明,副局长
伏勇,副局长
李建安,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党组书记负责行政事务、维稳、信访等工作,主持办公室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31 10:0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