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与配角
1990年陈佩斯、朱时茂在央视春晚表演的小品
《主角与配角》是由陈佩斯朱时茂创作并表演的小品,于1990年1月26日在《1990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出。
创作背景
朱时茂和陈佩斯在最初合作小品时,经常意见不合。争执不下中,朱时茂半开玩笑说,陈佩斯不过就是演演甲乙丙丁出身,而自己在福建电影制片厂可是演主角出身的,他们两个出身不同,档次不同。所以有时候他看的角度比较高。这也成了《主角与配角》的创作雏形。1989年12月,陈佩斯和朱时茂在慰问北京军区后勤部时首次演出了该小品。
《主角与配角》是导演黄一鹤当年力推的节目,但走上春晚却是一波三折。在陈佩斯看来,既然是让老百姓快乐过年,小品就不应该加入政治负担,他让自己扮演的叛徒反串演共产党员,这段情节遭到一批领导的反对,另一拨人却又力挺。在矛盾与争议中,这个节目摇摇晃晃被挤进了春晚舞台。
作品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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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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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花絮
作品评价
在《主角与配角》中,陈佩斯、朱时茂形象不同风格各异的鲜明对比和反衬达到了一种绝佳的喜剧效果。陈佩斯不无夸张而又传神地表现了一个普通演员的追求和尴尬。(《市场报》、国际在线评)
《主角与配角》让观众是久看不厌,总是在笑声中品味陈佩斯这一“配角”的精谌表演和高超技艺;同时也让人领略“主角”朱时茂硬派小生的神韵。两人相互配合默契,相互刺激依存,情感交汇,就好比“红花”与“绿叶”交相辉映,溶为一体,无有“主角”与“配角”之感,令人拍手叫绝,捧腹大笑。(《剧影月报》评)
作品争议
1999年,中国中央电视台下属的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出版了《主角与配角》等十个小品的光盘。陈佩斯和朱时茂随即将其告上法庭称,要求电视总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在审理中,陈佩斯和朱时茂撤回了对十个小品中的两个小品的起诉。2002年12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电视总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在《中国电视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并向陈佩斯和朱时茂给付著作权侵权赔偿金333293元及因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3174元。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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