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生产力和客观生产力概念相对应。按照存在形式的不同,
马克思把劳动生产力区分为主体生产力和客体生产力。马克思说:“人始终是主体”,在生产中,“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在生产力系统中,人的要素虽然也包括在实体性的要素之中,但是,人不是一般的物质实体,而是具有特殊能动性的物质实体,作为主体的人的主体性,就是人的自觉能动性或创造性。人是生产力系统中的“硬件”、“软件”、“斡件”的创造者和操作者。没有人的主体生产力,生产力的“硬件”就会成为一堆死物,生产力的“软件”不会转化为直接生产力,“斡件”也发挥不出它的运筹作用。主体生产力固然重要,客体生产力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二者在相分离的情况下只是可能的或潜在的生产力。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把它们结合起来,它们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方式结合起来,才从可能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的生产力。主体生产力是以人本身的自然力为基础,并在分工协作中形成和发展的。因此,主体生产力的提高,一方面表现为人本身的物质力量的发展,特别是人的智力的发展。在社会生产发展的过程中,劳动者呈现着不断智能化的趋势。这种新的力量使劳动的个人生产力提高。另一方面表现为分工、协作的扩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这种生产的社会结合形式的发展,又把智能化所提高起来的劳动的个人生产力转化为更高水平的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主体生产力就是在主体与客体交互作用,在个人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的矛盾运动中形成并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