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利是指在互有关联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权利中,可以独立存在的民事权利。例如,
抵押权的存在,是以
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的,因此,债权是主权利,抵押权是从权利。
依据一个权利的存在是否依存于其他的权利为标准,权利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主权利,是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单独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依赖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权利。没有主权利,从权利就没有意义。比如甲向银行借款,是
债权关系,银行享有债权。同时,甲为了取得借款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因此,银行又享有抵押权。在此,债权和抵押权之间就是典型的主权利和从权利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