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各级党委(党组)的政治要求,也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法定职责。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自觉把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党建的主业意识,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切实明确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都担负起主体责任;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有利于干部敢抓敢管、有利于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的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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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6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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