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政府工作部门
临沂市体育局是临沂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
(二)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市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国内外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体育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七)负责对各类体育社团、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的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台港澳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国内外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十一)关于船舶安全监管。市体育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辖内河通航水域航行的其他船舶及这一水域内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乡镇船舶由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乡镇船舶安全监管的有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
领导分工
张潇梦:党组书记,主持市体育局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市体育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等方面的工作。
李楠:局长,负责市体育局日常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赵爱国:党组成员、副局长、市体育运动学校党支部书记,主持市体育运动学校全面工作;负责竞技体育工作;分管竞技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
刘 梅:党组成员、市体育总会常务副会长,主持市体育总会工作;分管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科,联系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临沂分中心。
杨彦军:副局长。
邵长满:副局长
杜 强:一级调研员,从事竞技体育工作。
伦 波:二级调研员,从事“第一书记”、“结亲连心”、“结对共建”等工作。
李 军:四级调研员,从事竞技体育工作。
高 波:四级调研员,选派到基层参加乡村振兴、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工作。
各位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负责分管领域、科室、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党建工作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外事、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全市体育发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组织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组织体育宣传工作,承担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新闻发布的协调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三)竞技体育科(挂青少年体育科牌子)。指导市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全市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我市优秀运动队及青少年参加省内外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市职业体育。指导协调市内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竞技体育赛事。负责全市优秀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全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督导市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承担全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和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监督、指导全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指导、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运动枪支的监管工作。
(四)体育产业科。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
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党建工作科)承担。
直属单位
设有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市竞技运动管理中心、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市体育中心、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
纪检监察、机关党务工作者的职数和职级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12月12日,入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有功集体的通报表扬集体名单。
地理位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6 09:3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