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19日,在樟树镇建立清江县人民政府(同年7月15日迁临江镇,1950年3月27日又迁回樟树镇),属南昌分区专员公署。1959年1月1日,改属
宜春专员公署管理。(1978年改称宜春地区行政公署)。1988年10月26日,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撤消清江县设立
樟树市。
五代南唐升元2年(938年),析高安、新淦部分地区置清江县,县治在萧滩镇(今江西省樟树市临江镇),直属镇南军节度使。南唐保大10年(952年),改隶筠州。宋淳化3年(992年),为临江军治所。元世祖至元14年(1277年),改临江军为临江路。明太祖洪武2年(1369年),改临江路为临江府,清江为府路治所。
民国二年至民国十四年,属庐陵道;民国十五年至二十年,直属省;民国二十一年至民国三十八年,先后属江西第一、二行政督察区。
临江之人畋,得麋麑,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之。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稍使与之戏。积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抵触偃仆,益狎。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
临江有个人出去打猎,得到一只幼麋,就捉回家把它饲养起来。刚踏进家门,群狗一见,嘴边都流出了口水,摇着尾巴,纷纷聚拢过来。猎人大怒,把群狗吓退。从此猎人每天抱着幼麋与狗接近,让狗看着习惯,不去伤害幼麋,并逐渐使狗和幼麋一起游戏。经过了好长一段时间,狗都能听从人的意旨了。幼麋稍微长大后,却忘记了自己是麋类,以为狗是它真正的伙伴,开始和狗嬉戏,显得十分亲暱。狗因为害怕主人,也就很驯顺地和幼麋玩耍,可是又不时舔着自己的舌头,露出馋相。
这样过了三年,一次麋独自出门,见路上有许多不相识的狗,就跑过去与它们一起嬉戏。这些狗一见麋,又高兴又恼怒,共同把它吃了,骨头撒了一路。但麋至死都没有觉悟到这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