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地方税务局,政府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负责全局性税收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局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编发政务信息;管理文书档案;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办理区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大宗物品集体采购的牵头或组织工作;负责地方税收理论、政策调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督查区局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
丰泽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8年,内设6个科室,下设7个基层分局,现有干部职工74人,其中本科学历56人,占总人数76%,党员51人,占总人数的70%,主要负责丰泽区8个办事处1万多家纳税户的地方税收管征工作。几年来,丰泽区地方税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地方税收的职能作用,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主线,深化征管改革,加强税源管理,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完成组织收入,服务地方经济,不断推进地税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又好又快地发展。区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七、八、九届“文明单位”称号、被省地税局评为“纠风和行评工作先进单位”,并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被泉州市地税局授予“2005-2007年绩效评估工作先进单位”;北峰分局、丰泽分局被团省委、省地税局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东湖分局和泉秀分局被市政府、市文明委授予“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区局党总支、北峰支部先后被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负责全局性税收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局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编发政务信息;管理文书档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办理区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大宗物品集体采购的牵头或组织工作;负责地方税收理论、政策调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督查区局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
负责指导全局的政策法规工作。负责重要的税收政策、法规和地方税制改革方案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审核上报;会同有关科室审核、协调有关部门转来的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税收方面的条款。负责区局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定下发的对纳税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批复、补充或解释性文件)的审核会签工作。负责税务听证、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制定行政处罚工作制度。负责拟定和解释税务行政执法责任、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过错追究、重大案件审理等税收业务规章制度。负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区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司法方面的鉴定、解释工作,对外出具税收法律意见书。负责定期对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鉴定;负责税收课题专项调研的组织及评选工作。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税收征管办法、制度、规定等。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协调解决征管工作中的争议问题;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负责全局征管业务规程的规范管理;指导税务登记、申报、税务检查和税收资料管理;负责管理延期缴纳税款工作;管理税收发票;负责企业办税员的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规章制度。
汇总分析全局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局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全局财务制度;审核汇编隶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的内部审计;负责税收票证和完税证的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分析全局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负责全局计算机应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管理;负责计算机购置、配发、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计算机软件的推广、应用;负责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经济信息的提供处理工作。
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考核任免、后备干部以及干部职工、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干部制度改革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本局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和干部监督审查工作;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制定全局干部教育计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局各单位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情况,负责对全局税务人员廉政教育、检查处理行政违法和税务执法违纪案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及??划以及实施意见; 负责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时事政策教育的组织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轮训和党务干部集训;承办党员发展、转正的报批工作;督促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收缴和管理党员党费;按照《党章》和《准则》的要求,对机关党员干部实行党内监督,配合纪检组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组织对局机关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负责对机关工、青、妇组织的领导,支持工、青、妇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向党组和上级党委汇报;承办局领导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