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2015年6月1日签订的协定
2015年6月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尹相直在韩国首尔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并于签署仪式后共同会见记者。
签订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是中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对中韩双方而言是一个互利、双赢的协定,实现了“利益大体平衡、全面、高水平”的目标。
签订背景
作为中韩自贸区版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相关政策的实质性推进,青岛逐渐成为重点关注的区域。实际上,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正式结束之前,青岛有关方面已经开始了针对自贸区发展的相关布局。2014年8月15日,媒体在青岛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中韩贸易合作区在黄岛新区正式启动。作为中韩创新产业园的启动区,青岛中韩贸易合作区一期启动面积3.76平方公里,将重点发展中韩服务贸易相关产业。
根据规划,青岛中韩创新产业园面积为20平方公里。其中,青岛中韩贸易合作区位于园区最南端,一期启动面积3.76平方公里。据黄岛新区副区长张建国介绍,整个中韩创新产业园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预计2015年开工建设,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建成。
签订历程
中韩自贸协定谈判于2012年5月启动。
2014年11月10日,中韩两国签署了一系列双边合作文件,包括中韩两国政府关于结束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会议纪要,中韩两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等。上述文件的签订标志着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正式结束,中韩自贸区将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2015年6月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代表中国政府在首尔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尹相直共同签署了中韩自贸协定。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韩国总统朴槿惠6月1日就中韩两国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互致贺信。
2024年9月27日,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通商交涉本部长郑仁教在京举行会谈。双方就推动中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推进中韩自贸协定高质量实施以及双方关心的其他双边经贸问题交换意见。
2024年12月9日,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第六次联委会会议在韩国首尔举行。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通商交涉本部长郑仁教共同主持会议。双方积极评价过去一年中韩自贸协定实施成效,共同审议协定项下货物贸易、经济合作、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领域实施情况,并就跨境电商商品通关便利化、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农产品检验检疫、政府采购等问题交换意见。两国研究机构还汇报了加强中韩自贸协定实施与合作的联合研究成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双方一致同意,共同推动中韩自贸协定持续深入高质量实施,加快推动中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加强服务贸易和投资合作,使协定更好惠及两国企业和人民。此外,双方还就有关多边区域以及双边经贸合作问题深入沟通。
协定范围
此外,中韩两国还承诺,在协定签署后将以负面清单模式继续开展服务贸易谈判,并基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投资谈判。
产生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根据规划,青岛中韩贸易合作区将重点突出五大功能定位:
一是突出以贸易便利化为中心的中韩创新合作,重点在海关互认、金融合作、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
二是突出健康产业和蓝色海洋经济发展,着力打造中韩新产业集聚区。
三是突出人员往来自由化和便利化,力争在会议、会展、商务及旅行便利、离区免税、货币互换、自驾旅游等政策上争取先行先试。
四是突出中韩人文交流,积极探索开展与韩国在影视、动漫、创意设计、会展等文化领域的合作。
五是突出以绿色智慧生活为特色的中韩生态化示范城U-city,按照新都市开发的先进理念,打造宜居宜业的国际新城。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9 21:19
目录
概述
签订意义
签订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