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阿拉伯联合商会,中国同外国商会合作建立的第一个联合商会。
发展历史
为非营利组织。成立于1988年4月10日。
至2006年,有22个成员国。联合商会的宗旨是促进双方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关系的发展,为双方的工商企业提供服务。理事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阿拉伯国家工农商会总联盟每方约15人组成,每方有一位理事长持有一票表决权。每届理事会结束时确定下届理事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理事会会议在中国和阿拉伯国家轮流召开。
1995年10月4日,第一届理事会会议在中国北京举行,讨论并通过了《中–阿联合商会第一届理事会会议纪要》(简称《纪要》)。《纪要》明确了中阿双方理事会今后的努力方向,决定进一步促进双方在经贸方面的合作。
1996年6月,理事会第二届会议在黎巴嫩首都贝鲁特召开,就加强阿拉伯国家与中国的金融合作、建立合资企业、增加商贸代表团互访、促进信息交流、完善商标注册制度和发展航运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如何发挥中国–阿拉伯联合商会的作用提出了具体意见。
2003年1月14日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举行第五届理事会会议,就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如何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拓宽双边经贸合作关系,加强双方私营企业间联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2007年10月30日,第六届理事会在北京举行,双方就如何促进双边贸易发展进行交流并签署了会议纪要。
2007年1~9月,中阿双边贸易额达629亿美元,阿拉伯成为中国的第八大贸易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