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和约又称广州停战协议,是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政府强迫中国清政府在
广州签订的条约。该约于道光二十一年四月初六日由英国全权代表义律提出,四月初七日钦差大臣
奕山等人会衔盖印后,由广州
知府余保纯签字。
英国政府强迫中国清政府于1841年5月27日(清道光二十一年四月初五日)在广州签订的条约。1840年6月鸦片战争爆发后,清政府派琦善和英国代表
义律谈判。1841年1月,英国将正在谈判中的《穿鼻草约》内容单方面地予以公布。道光皇帝于1841年1月27日宣布对英作战,派奕山为靖逆将军,开赴广州抗击英国军队。奕山到广州后没有积极备战,反而着力防范民众的抵抗活动。1841年5月,在同英军作战失利后,奕山派广州知府余保纯向英军求降,全盘接受了英提出的屈辱条件,签订了该和约。
英兵拒(原文如此)占各处,仍行据守,惟两边军士,不得另行预备交战。待至缴清600万元全数,才将城外炮台缴还,连船兵皆可退出外洋。若七日内未能缴足600万元,就要多缴至700万元。如十四日内未能缴清,则要多缴至800万元。如二十日内未能缴清,就要多缴至900万元。倘能如期缴足银数,则各船退出外洋,将横档及河内各炮台缴还可也。惟各事未能善妥以先,不得再排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