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电、会务、印鉴管理、信息、宣传、保密、档案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督查督办、组织、人事、社会保障、财务、技能培训、计划生育、工青妇、老干部管理、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对局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局管干部的监督、考核、考察、录用、交流、调配、任免、奖惩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党建
目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通讯等物资装备;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的
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政治处规格为副科级。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负责指导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县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审查、申报工作;组织律师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工作;组织全县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