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 Central European Free Trade Agreement, CEFTA)。1992年12月21日,
捷克、
波兰、
匈牙利和
斯洛伐克的外长在波兰克拉科夫市的
瓦维尔宫签署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协定,以取代由波兰、
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三国1991年2月成立的维谢格拉德集团 (Vise grad Group)。1993年1月1日,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正式生效。
简介
中欧自由贸易区,中文全称为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 Central European Free Trade Agreement, CEFTA)。1992年12月21日,捷克、波兰、匈牙利和斯洛伐克的外长在波兰
克拉科夫市的瓦维尔宫签署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协定,以取代由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三国1991年2月成立的
维谢格拉德集团 (Vise grad Group)。
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生效日期
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于1993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的成员国
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目前有7个成员国:
波兰、捷克、斯洛伐克、
匈牙利、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
宗旨宣言
中欧自由贸易区的宗旨是加强中欧自由贸易区成员国之间在经济领域的协调;推动地区经济合作关系,谋求共同发展;尽快消除成员国间的贸易障碍,实行自由贸易;通过相互配合,做出集体努力,尽快加入欧洲联盟。
中欧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第九次政府首脑会议2007年9月14日在斯洛伐克首都
布拉迪斯拉发闭幕。会议发表的联合宣言强调,要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加强和改善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的组织功能。宣言呼吁尽快解决该贸易区内农产品交易领域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各方通过协商解决贸易争端,在消除现存矛盾的同时防止出现新的争议。关于加入欧盟问题,宣言指出,中欧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在入盟谈判中应该维护共同的利益,在世贸组织新一轮多边谈判中也要协调行动。与会者还希望在该组织部分成员国加入欧盟后能继续致力于加强本地区的经济合作。
主要协定
中欧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对彼此间进口的商品取消一切关税和贸易数量限制,但各成员国仍将对其它国家保持关税主权和“限额”政策。
进行阶段
建立中欧自由贸易区的协定计划为期8年,分三个阶段逐步放开。
第一阶段立即取消在没有“敏感商品”的工业产品范畴的贸易壁垒,这相当于30%的贸易额。
第二阶段,即在1994年~1996年期间,所出口的商品每年减少三分之一的关税。
第三阶段包括“最敏感商品”(如钢铁、纺织品和汽车)。
进行情况
在1995~2001 年期间,这类商品的关税每年减少15%。对农产品贸易采取一定保护措施,规定在2年内减免20%的关税,5年内减免50%的关税。1994年11月25 日,捷克、波兰、匈牙利和斯洛伐克的政府首脑在
波兰的波兹南会晤,通过了关于加速贸易自由化的意向和向新成员开放的声明,决定提前一年,即在1998年前建成中欧自由贸易区,相互取消绝大部分工业品的关税,商检标准一致化,并初步成立联合清算银行。会议还决定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例会。
主要活动
1992年12月21日,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四国外长以协定的形式决定:自1993年3月1日起,四国对机械、加工工业品和部分化工产品全部取消关税,对其他工业品采取部分减免
关税或取消数量限制。到2000年全部取消对工业品的贸易限制。对农产品贸易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规定在两年内减免20%、五年内减免50%的关税。1994年11月25日,上述四国政府首脑在波兰会晤,斯洛文尼亚总理应邀出席。会议通过了关于加速贸易自由化的意向和向新成员开放的声明,并决定提前一年,即在1998年前建成中欧自由贸易区,相互取消绝大部分工业品的关税,统一商检标准,并初步成立联合清算银行。会议还决定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例行会晤。1995年1月,四国农业部长在华沙开会,商定自1996年1月1日起,成员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减税一半。今后成员国将在专家会谈基础上,在协定范围内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服务和资本流动领域中的障碍,使贸易自由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并由自由贸易区逐渐变成中东欧国家共同市场。1995年8月,斯洛文尼亚正式加入中欧自由贸易协定。1996年9月13-14日,成员国政府首脑会议在斯洛伐克举行。会议主要讨论自了上届政府首脑会议以来协定的执行情况、统一产品产地规定和许可证制度等问题,就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资本自由流动交换了意见。会议还讨论了接纳新成员国和建立常设机构等问题。1997年4月,罗马尼亚成为该协定的第6个成员国。1997年9月12-13日,成员国在斯洛文尼亚举行首脑会议,
保加利亚、
克罗地亚、
马其顿、
乌克兰、
立陶宛五国总理和拉脱维亚外长作为客人应邀与会。1998年7月,保加利亚正式加入该协定,成为第7个成员国。1998年9月11-12日,中欧自由贸易协定7国总理及经济部长出席在布拉格举行的年会。会议未能就开放农产品和食品市场达成一致意见,匈方在会上否决了斯洛伐克提出的在斯首都成立中欧自由贸易信息办公室的建议。
1999年10月19-20日,中欧自由贸易协定组织在布达佩斯举行会议,讨论中欧各国经济合作、共同发展和开通多瑙河航线等问题。会议签署了一项联合声明,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中东欧7国实现工业品自由贸易。
2000年11月15日,该组织七国总理在华沙会晤,讨论了农产品自由贸易问题。
2001年10月,中欧自由贸易区7国首脑在
布达佩斯举行年会,就实行共同农业政策、农产品和食品贸易减税、是否建立新的地区组织作为加入欧盟的过渡机构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由多边协议向双边协议过渡,即各成员国之间可以进行双边会谈,以解决彼此间的贸易争端和分歧。会议还决定成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区内各成员国经济领域犯罪问题。
成员国
有13个: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
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阿尔巴尼亚、波黑、摩尔多瓦、黑山、塞尔维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