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解决山东悬案条约》,是一战结束后华盛顿会议期间中日签订的解决山东问题的条约。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借对德国宣战之机,出兵强占中国山东。大战结束后,1919年1月在巴黎凡尔赛宫召开战后协约会议。会议无视中国人民收回山东的正义要求,在《凡尔赛和约》中写上了山东权益交付日本的条款。消息传出,中国人民义愤填膺,爆发了声势浩大的“五四运动”。中国代表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这样山东问题成为“悬案”。巴黎和会之后,日本在1920年6月以前,曾两次要求中国北洋军阀政府进行直接交涉,企图搞秘密外交,但因中国人民的反对,一直未能实现,于是这个“悬案”一直无法解决。
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华盛顿会议召开。期间,日本政府和中国北洋政府的代表在华盛顿再次谈判。出席华盛顿会议的中国北洋政府代表在人民反帝运动压力下提出“十大原则”,包括取消外国在中国境内的一切特别权和优越权、日本把原德国在山东的租借地归还中国等。美国为限制日本在中国的扩张,支持中国代表提出收回山东权益的要求。这种情况下,中日两国代表签订《中日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及附约》。条约规定:胶州湾租借地交还中国,日本在六个月内自胶济路撤兵,但中国要用日本的贷款偿付5340万金马克的铁路产值。在附约中还规定了对日本人和外国侨民的许多特殊权利。条约修改了《凡尔赛和约》关于山东问题的规定,中国在山东的主权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但是,日本在条约中名义上将胶州湾归还中国,并且从山东撤退回军。然而实际上,日本帝国主义在山东仍保有许多侵略权益,中国并未真正收回山东的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