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德育大纲
1988 年 8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委发布的文件
中学德育大纲是1988 年 8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委发布的文件。共 6 部分。主要内容:(1)《大纲》反映党和国家对中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基本要求,是中学德育工作的依据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德育实行科学管理的指南。(2)德育目标是:培养中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具有诚实正直、自尊自强、勤劳勇敢、开拓进取等品质和一定的道德批判能力及自我教育能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中学德育教育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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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3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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