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负责党的各级组织内部监督、监察的工作机关。1939年2月在延安成立。主要职责是“有系统地与敌探、汉奸、奸细作斗争,防止他们混入党的内部,保障党的政治任务的执行和组织的巩固”;“有计划地派遣同志和同情分子,利用一切机会一切可能打入敌人的内部,利用敌人内部一切可能利用的人,从加强敌人内部的工作达到保卫自己”。1941年8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康生兼任中央社会部部长,日常工作由副部长李克农指导,汪金祥负责。1943年中央机构精简后,中央社会部与情报部合署办公,干部工作统一管理。1945年8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康生任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任副部长。1946年10月,李克农任部长。1947年3月,中央社会部转移到山西省临县。1948年2月,转移到河北省平山县,对外代名“工校训育处”。1949年3月,中央社会部机关进驻北平(今北京)。7月,中央军委决定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设立公安部,统辖各地公安、保卫工作。罗瑞卿任部长。为统一领导全国各地的情报工作,中共中央仍保留情报部,由李克农任部长,中央社会部机构撤销,原中央社会部第二室划归公安部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