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军事战略问题的决议》是
毛泽东同志起草,1935年12月23日在
瓦窑堡会议上由中共中央
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决议。
决议全文
中央关于军事战略问题的决议(瓦窑堡会议)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政治局通过)
(甲)战略方针
在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殖民地的形势之下,在中国红军及其他革命武装力量的现状之下,党的军事策略,即战略方针应有如下各项:
(一)在以坚决的民族战争反抗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中国总任务之下,首先须在一切政治的军事的号召上与实际行动上,确定“把国内战争同民族战争结合起来”的方针,这即是“抗日联军”,“红军是中国人民抗日的先锋队”,“一切不愿当亡国奴的士兵及军队,同红军联合起来打日本去”,“全国同胞武装起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中国”,“工农商学兵联合起来武装保卫中国”,“打倒帮助日本帝国主义打中国人的汉奸卖国贼’’,“打倒帮助日本灭中国的卖国头子--蒋介石”,“打倒侵入抗日根据地的汉奸卖国贼”,“反对汉奸卖国贼扰乱抗日后方,,“巩固抗日后方”,“扩大抗日根据地”,“红军白军联合起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没收汉奸卖国贼的财产做抗日军经费”,“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的财产做抗日军的经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枪出枪,有智识出智识,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为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战到最后一滴血”,“民族革命战争万岁”的口号及行动。
(二)正确的估计敌我力量,党在1936年军事部署方面的总方针,应该是“准备直接对日作战的力量”。因此,1936年主力红军作战的主要目标还应该是汉奸卖国贼的军队,但在日本占领区域及自治区,应尽量组织扩大及联合一切的抗日武装力量--抗日义勇军抗日游击队等,同日本军队进行直接的有力的游击战争。同时还应估计到,在一九三六年下半年,第一方面军有可能和有必要,同日本军队发生部分的战斗(晋绥察方面)。
(三)猛烈扩大红军,一九三六年全国主力红军应有廿万人,第一方面军应有五万。
(四)为坚决而有力的执行(一)(二)(三)项所述之方针(把国内战争同民族战争结合起来,准备对日作战力量,扩大红军),第一方面军行动部署之基础,应确定地放在“打通苏联”与“巩固扩大现有苏区”这两个任务之上,并把“打通苏联”作为中心任务。拿“巩固扩大现有苏区”同他密切的联系起来,具体步骤即把红军行动与苏区发展的主要方向放到东边的山西和北边的绥远等省去。
(五)第一方面军以外之红军(二、六军团,四方面军),对于南京卖国贼军队之削弱与牵制,有极大的战略上的作用,其行动应适当地指导之。
(六)游击战争对于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及汉奸卖国贼的任务,有很大的战略上的作用。其指导原则应如下:
(1)一切游击队以民族战争的面目出现(日本占领区自治区及其附近省份称中华抗日义勇军,其他地区--华中华南,称中华抗日游击队。在这些地方--华中华南游击队壮大起来时,称中华抗日人民革命军)。
土地革命在民族战争的口号与策略之下执行。
(2)在一切省份发展游击战争,而着重于主要的省份(河北,山西,热察绥,东三省,山东,河南,江苏,浙江,福建,陕甘)。在大江南北原有苏区变为游击区域的地方,使从恢复形势迅速的提高到发展形势。
(3)地方党对于游击战争,白区是唯一的指导者,苏区是主要指导者。
(4)大量的吸引卷入反日浪潮中的白军士兵与青年学生到游击战争中去。
(5)游击队应有根据地,但反对保守主义(这容易给游击队以损害)。
(6)游击队同当地革命民众密切的结合起来。
(7)提高游击战术。
(8)使游击队变为正规的革命军。
(9)游击队是苏区的创造者。
(10)使游击战争增加计划性。
(七)使白军士兵革命运动在民族战争旗帜之下,同抗日红军抗日游击队结合起来,注意如下的指导原则:
(1)没有士兵的援助(中国的,还有日本的)民族战争的澈底胜利是不可能的。
(2)士兵的援助是可能的(亡国奴境遇,饥寒交迫,不得休息)。
(3)把运动放到广泛的群众基础上去,从关门主义解放出来,公开运动同秘密工作相结合。
(八)把蒙回两族(首先蒙古)反日反中国统治者的斗争提到武装斗争的程度,并把他们的斗争同我们的斗争直接结合起来。
(九)执行“抗日联军”的策略,把敌人营垒中间的矛盾与破裂组织到民族战线上去,把我们营垒同“第三营垒”结合起来,成为统一的民族营垒。
(十)把苏联红军同中国红军在反对共同敌人日本帝国主义的基础之上结合起来,首先是技术条件的结合。
(乙)作战指挥上的基本原则
(一)战略防御时:
(1)反对单纯防御,执行积极防御。
(2)反对先发制人,执行后发制人(一般的)。后发制人,即诱敌深入,不是所谓“机会主义的单纯防御路线”(宁都会议及其后),而是内线作战的正确原则。
(二)战略进攻时:
(1)反对机会主义的估计不足,为扩大战果而奋斗(当由战略防御中的反攻转到战略的进攻时,以及在整个战略进攻的过程中,均应为扩大战略上的战果而奋斗),为夺取先机而奋斗。
(2)反对冒险主义:
1、适可而止,保证已得的胜利(已得胜利是可能丧失的)
2、把阵地转到新的方向去,使处在两个大战斗间的红〈军〉得着暂时的消〔休〕息,使苏区得着扩大,并把扩大苏区的任务同创造战场迎接新的战斗的任务连系起来。把两个以〈上〉的苏区打成一片和消灭苏区中间及其附近的白色据点(打土围子),不是所谓“机会主义的动摇”(一九三二年党报),而是执行了正确的方针;
3、发展形势中的推进政策,波浪式的发展,有阵地有后方的发展(即是所谓“巩固地发展苏区”,所谓“同时扩大,同时深入”),反对冒进政策(敌我对比许多〔可〕时是例外);
4、打城市及敌人巩固了的阵地是有条件的,过去反“上山主义”及“东北路线”是错了的(一九三二年)。
(三)一般原则(不论防御时或进攻时):
(1)反对只“打”不“走”的拚命主义,又要打,又要走,自然走是为了打的。战争方式的游击性,即没有固定战线,这是由于技术条件落后而决定的中国红军作战的特点,也正是过去军事指导的长处。在这里反“游击主义”是错了的。五次“围剿”中企图建立固定战线是失败了,拿这一战线的暂时失利(地方被占)换得别一战线的胜利,这一战线的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地方是可以恢复的)。
(2)争取这种可能,迅速改变红军的技术条件,使没有固定战线的状态,改变为一般有固定战线的状态。运动战还是运动战,但大大减少了游击性,没有这个现代的条件,要澈底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是不可能的,对于改变技术条件的消极是不对的。
(3)运动战是基本原则,反对“不让寸土”的保守主义的阵地战,主力红军大踏步进退是不可避色的需要的。
(4)集中兵力于主要方向,战略上一个拳头打人,内线作战中的外线作战,消灭战,反对分兵主义,反对两个拳头主义,反对战略上的“全线出击”,反对击溃战(战略的及一般战役的)。
(5)战争〔略〕的持久战,战役的速决战,反对战役持久战,反对“拚消耗”。
(6)要有充分的休息训练,反对无益的急,学习必要的慢。
(7)要有充分的战斗准备。
(8)据情况决定指挥方法。统一决心下的分割指挥,是容许的,需要的。
(9)拿战略方针去指导战役战术方针,把今天连结到明天,把小的连结到大的,把局部连结到全体,反对走一步看一步。
(10)军事委员会在军事范围内有完全的权力。
(丙)拿主要的三个步骤,达到打通苏
联与巩固发展现有苏区的任务
第一步在陕西:
二月五日前完成下列任务:
(1)扩大5000新兵。
(2)给北面进攻着的敌人一个打击。
(3)夺取甘泉宜川两城。
(4)赤化宜川济川两县。
(5)组织第廿八军(北面)第廿九军(南面)。
(6)着手组织骑兵旅。
(7)扩大游击队到原有数的二分之一。
(8)完成渡河准备。
(9)完成政治准备(部队中的,对山西方面的,对陕甘宁的,对苏区的)。
(10)赤少队的扩大整理。
(11)三百个地方干部准备到山西去。
(12)着手绥远方面的布置。
(13)红校第一期出校,第二期入校,
(14)为准备三百个排长,在三月后使用。方面军开办教导营。
(15)治疗突击(办药),争取二分之一伤病员在一月底出院。
(16)着手组织蒙古游击队。
(17)其他组织上的准备(党的,政权的,军事的)。
第二步在山西:
准备以六个月(二月--七月)完成下述任务,依情况延长或缩短之:
(1)击破阎西〔锡〕山的主力,消灭其一部。
(2)开辟山西西部(靠黄河一带)五县以上地区,使之成为初期的苏区。
(3)扩大红军20000,山西13000、陕西7000人。
(4)创立占领区域内的游击队到1000人。
(5)调动敌军,恢复神木,府谷,葭县,吴堡,清涧,米脂,绥德等县敌占地区之全部或一部,陕北游击队大部或一部过山西去。
(6)着手对内蒙民族的宣传工作,取得部分的切实成绩。
(7)扩大蒙古游击队最少200人。
(8)加紧对绥远的布置。
(9)完成骑兵旅。
(10)组织上指导上加强河北游击战争。
(11)创立晋直察绥交界地区及晋豫孔界地区的游击战争,
(12)指挥上加强陕甘游击战争。
(13)廿八九两军各完成2000人。
(14)陕北陕甘两苏区游击队扩大至一月时的一倍。
(15)完成与苏联的通信联络。
(16)红校出产500个连长,300个指导员,50个营长,350个游击战争的干部,以两期计算(每期600共1200)。
(17)完成与二、六军团的通信联络。
(18)着手抗日联军的组织。
(19)完成出绥远的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的准备。
(20)保证黄河船渡,必要时回陕西一行。
第三步
在绥远:
(1)由山西向绥远转进之时机,依日本帝国主义对绥远之行动如何而定。
(2)向绥远转进之估计,有困难的(日本可能的阻挠,阎锡山的骑兵,内蒙民族与我们间政治上联系的薄弱)但是可能的(三种困难,都是相对的)。
(3)即时〔或〕暂时不容许背靠外蒙,或靠近了暂时不能解决问题时,下文的问题,地区宽大,人口众多,反日潮流高涨,有许多文章可做。
决议意义
《中央关于军事战略问题的决议》对红军的战略指导和作战指挥原则进行了规范和系统阐述,提出了关于战略防御和战略进攻的基本要求,明确规定了作战形式、指挥方法、战斗准备等十个方面的原则。这个决议,使红军生动的作战实践和丰富的经验得到了理论概括。
决议指出,在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其殖民地的形势下,党的总任务是“以坚决的民族战争反抗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中国”,党在新形势下的战略方针是“把国内战争同民族战争结合起来”,1936年应“准备直接对日作战的力量”“猛烈扩大红军”。为了贯彻上述战略方针和行动部署,并以实际行动表示红军抗日的决心,中共中央命令红军进行“东征”和“西征”,不断发展红军和地方武装,建立抗日游击队和游击区,扩大革命根据地,使根据地连成一片,为迎接
红二方面军、
红四方面军北上做了积极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