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China High-tech Industrialization Association,简称中高会,缩写CHIA)于1993年4月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依法登记注册的科技型法人社团,由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相继挂靠在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广泛社会联系和影响。
发展历史
1993年4月,为了贯彻邓小平“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号召,由
王大珩、
王淦昌等著名科学家和经济学家发起,建立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
2009年3月31日,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系统工程学术报告会在北京国宏宾馆召开。
2017年5月27日,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在中国科技会堂举行。
2018年8月18日,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梁小虹与安徽省黄山市市长孔晓宏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0年1月8日,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四次会议。
2022年7月27日,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换届会议在北京举行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
2023年2月21日,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长会议在北京召开。
2024年10月26日,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委员会成立。
2025年1月10日,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内生安全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嵩山实验室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该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该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做出决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应是在相关学术或领域有成就、作风正派、能参加该会实际工作的科学家、专家学者、企业家,积极投身推动高科技产业化的各界人士和热心支持该会工作的管理人员。理事应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产生的候选人中,由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理事会的组成要体现老、中、青梯队结构。理事会成员的四分之三应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每届理事会成员换届调整不少于三分之一。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罢免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聘任、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决定会员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荣誉/名誉职务的设立及授予人选;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工作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筹措该会活动经费,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十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通信方式召开。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如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会,受托代表有委托投票权。
理事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应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的第二十二条第一、三、五、七、八、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通信方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届中调整理事,由常务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到会五分之四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常务理事应珍惜荣誉,忠实勤勉,认真履职。理事连续3次无故缺席理事会会议,不能正常履职的,一般应辞去理事职务;常务理事5次无故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不能正常履职的,一般应辞去常务理事职务。
截至2023年1月,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下设5个职能部门、25个分支机构、11个产业联盟及1个下属企业。
组织会员
该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包括会员、外籍会员。
申请加入该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该会章程;
(二)有加入该会的意愿;
(三)在该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1、个人会员
(1)会员:从事科学与技术研究的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各领域从业者,与该会业务有关的科研、教育、管理、企业人员,热心与积极投身高科技产业化事业、为推动高科技产业化及该会工作提供经费支持的人员。
(2)外籍会员: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中国友好,愿意与该会交流与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企业人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以吸收为该会外籍会员。
2、单位会员:与该会业务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或相关专业人员,愿意参加该会活动,支持该会工作的、合法设立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港澳台地区民间社会团体除外),热心高科技产业化事业、积极支持该会工作的单位或机构。
会员入会程序:
(一)个人会员
1、会员:自己提出申请;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推荐;理事会授权该会组织联络部审查;理事会讨论通过。
2、外籍会员:自己提出申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查,理事会讨论通过;按规定报中国科协批准备案。
(二)单位会员
单位向该会或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理事会授权该会组织联络部审查;理事会讨论通过。
以上入会会员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发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个人会员
1、会员
(1)该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该会组织的活动,获得该会服务的优先权;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该会刊物上发表文章,优惠订阅该会出版物;
(4)对该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外籍会员
(1)可应邀参加该会在中国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科普活动和相关活动,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2)可应邀参加该会业务活动;
(3)可优惠获得该会出版物和有关资料;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单位会员
1、该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该会组织的活动,优先获得该会服务;
3、优先获得该会信息资料;
4、优先享受该会提供的咨询、服务;
5、可以要求该会协助举办相关活动;
6、对该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会章程,执行该会决议;
(二)维护该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该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该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荣誉会员和名誉会员:对高科技产业化事业发展和该会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和其他人员,经常务理事会推荐、理事会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对高科技产业化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在领域内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热心参加或协助组织与中国相应机构科学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和其他外籍人士,经常务理事会推荐、理事会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号。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该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触犯刑律或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该会围绕高科技产业化和相关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开展高科技产业化研究和调研论证活动,发挥智库与咨询作用。承担政府和有关机构委托的课题,提出政策性建议,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二)开展中国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与合作,发展与中国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有关组织和学者的友好交往,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促进国际合作。
(三)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高科技与产业化》期刊和其它高科技产业化方面的书籍报刊及音像制品。
(四)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委托承担科技成果评价、项目评估、论文评审等任务。
(五)推广先进技术,促进学科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科技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承接高科技成果提供服务。
(六)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七)开展培训等工作。
(八)依照有关规定,主办或承办与该会宗旨相符的各种会议、研讨、会展活动,开展推介高科技产业化成果的活动,培育和开拓科技市场,促进多方科技与产业合作。
(九)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承接创新评估、项目论证、科技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认证、业务培训、技术标准制定等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服务职能。
(十)开展相关学科领域、专业的团体标准的编制、发布。
(十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奖励在高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应用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不收取费用)。
(十二)推荐高科技产业化所需人才,交流中国国内外高科技产业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经验。
(十三)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企业家和有关社会力量,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建设会员之家。
(十四)兴办与该会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专项经费和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相关单位资助;
(七)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2018年9月8日,第五届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于8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开幕。该届峰会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南省商务厅、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诺贝尔奖得主国际科学交流协会(ISSCNL)联合主办,北京世诺医学交流中心、海南第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承办,并得到海南省委省政府和中国癌症基金会的支持。峰会以“肿瘤创新治疗的前沿与方向”为主题,围绕肿瘤治疗创新等内容进行交流与探讨。
2020年11月28日,由中国科协指导,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香港科学工作者协会、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宁波大学共同主办,中高会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共同承办的“2020内地、香港青年科学家对话:免疫评估和免疫治疗高峰论坛暨宁波老年免疫健康研讨峰会”在宁波举行。来自内地和中国香港的免疫领域专家学者围绕“呵护免疫、守卫健康”这一主题展开对话,就免疫评估、免疫治疗和老年免疫健康等领域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
2021年11月18日,“2021空间技术和平利用(健康)国际研讨会”以线上形式在北京开幕。该届大会由中国宇航学会、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中国遥感应用协会、中国航空学会、中国电子商会、国际和平联盟(太空)共同主办。来自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多个国家的科学家、宇航员、企业家、教育家、金融家等,围绕空间领域面临的全球性问题,在线展开了一场交流对话,共同探讨空间技术和平利用。
2022年8月23日至24日,由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和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联合主办,中高会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工作委员会协办,汇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别协办的“2022(第二届)国防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发展大会”在广州东方宾馆召开。
学术期刊
《
高科技与产业化》是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联合主办、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协办的综合性产业经济类中央级杂志。
人才培养
2020年8月21日,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火星探索计划”系列科普活动之“火星车设计大赛”在青海冷湖火星营地拉开帷幕。“火星车设计大赛”由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中国科学技术馆共同主办,由一汽-大众奥迪独家协办,旨在激发和引导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追逐梦想、崇尚科学、探索未知、无畏前行的创作热情,设计出优秀的火星车作品,为探索浩瀚宇宙、发展航天事业、建设航天强国贡献更多创意灵感和智慧方案。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的会徽由长城、蓝色彩带、以及英文缩写CHIA组成,上方为学会的中文名称,为蓝色,下方为学会的英文名称,为红色。
团体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和组织从事高科技研究、开发及其成果转化的科技工作者、企业家和有关单位,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职能,推动高科技产业化发展,促进高科技成果转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促进科学与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紧密团结、凝聚会员和社会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