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用菌协会
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中国食用菌协会(China Edible Fungi Association,CEFA)成立于1987年,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社会团体,是由食用菌(含药用菌)及相关行业的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科研、教学单位以及专业合作社、地方性行业组织等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发展历史
1987年,中国食用菌协会成立。
2004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中国食用菌协会代表中国食用菌界加入国际蘑菇学会组织,并被选为副主席国。
2008年3月25日,中国食用菌协会第四届第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0年3月24日,中国食用菌协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10月27日,中国食用菌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2年3月25日,中国食用菌协会第五届第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北京市房山区召开。
2018年4月25至26日,由中国食用菌协会、六安市人民政府主办,安徽省食用菌行业协会、金寨县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六届第五次理事会议暨第二届全国药用菌产业发展大会在安徽省金寨县举行。
2021年4月29日,中国食用菌协会在山东省邹城市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
2024年7月27日,中国食用菌协会野生菌专业委员会在玉溪市易门县成立。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通过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理事从正式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5年。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理事时,由理事所在的单位书面申请更换,经会员代表大会审批。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3年10月协会官网数据,中国食用菌协会下设分支机构13个、办事机构5个。
组织会员
协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并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该行业有一定影响;
(四)从事食用菌流通、加工、经营及与食用菌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以申请作为单位会员;
(五)从事食用菌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科研及教学的专家、学者,或在该行业有一定成就和影响力的个人,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并填写会员登记表,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二)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向会员颁发证书,并予以公告。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批评与监督;
(三)优先获得行业指导和信息服务;
(四)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五)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刊物和资料;
(六)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三)遵守协会有关规定和自律公约,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积极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
(四)参与并支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向协会反应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申请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协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会员不履行义务时,理事会可劝其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行业指南制定、行业人才培养、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等方面工作,发挥协会在服务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行业自律。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切实履行好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宗旨。做好该行业中国国内外科学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建立行业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协会的有关行业统计数据和信息,按规定报送中国国家统计局和行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好《全国食用菌信息》和协会网络媒体;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帮助会员提高素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受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各种形式的交易会、展览会等,为会员开拓市场创造条件,开展电子商务方面的相关服务活动。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经批准加入相关国际组织,积极组织国际间食用菌科学技术交流、合作和考察培训,促进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活动;主动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经营秩序。
(五)大力推进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生产方式转变,提升标准化、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重点推进食用菌产品深加工。
(六)加强行业宣传,普及食用菌商品知识。发掘并弘扬食用菌文化,宣传普及食用菌知识,拓宽市场,引导消费,服务人类营养和健康。树立行业品牌和良好的行业形象,提高食用菌经营企业、食用菌商品在社会上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七)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提供会员需要的其他服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补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2020年11月4日至5日,2020中国(河南·南阳)食用菌产业发展大会暨西峡香菇交易会在“中国香菇之乡”河南省西峡县举行。大会旨在以会聚朋,以菇会友,共商发展大计,共倡产业和谐,放大西峡香菇品牌优势,推动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该次大会的主题是“菇行四海、康养天下”,由中国食用菌协会、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南阳市人民政府主办,河南省食用菌协会、南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南阳市农业农村局、中共西峡县委、西峡县人民政府、中国食用菌协会香菇分会共同承办。
2023年2月19日,由吉林农业大学、国际药用菌学会联合主办,中国食用菌协会支持的第一届菌物科学与工程国际大会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大会以“深植厚积赓续鼎新”为主题,包括多场学术交流、专题研讨、青年论坛活动。食用菌协会负责人出席大会并发言。
2023年3月21日,2023宝丰珍稀菌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河南省“四优四化”科技支撑行动计划食用菌观摩交流会在宝丰县召开。大会由中国食用菌协会、河南省食用菌协会共同主办,以“科技兴农品牌强菌”为主题,旨在通过加强与各类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提升珍稀菌产业的科技含量,助力全中国珍稀菌产业优质化、品牌化,推动全中国珍稀菌产业健康发展。
2023年7月12至14日,第三届药用菌产业发展大会暨金寨县第一届灵芝文化节在安徽省金寨县举办,大会的主题是“发展药用菌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大会由中国食用菌协会、六安市人民政府主办,金寨县人民政府、安徽省食用菌行业协会承办,大会得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安徽省林业局、安徽中医药大学等单位的支持。
荣誉表彰
2019年12月31日,中国食用菌协会在2018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中获4A等级。
人才培养
培训工作
2022年4月19至22日,中国食用菌协会联合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共同举办全国食用菌产业骨干科技特派员专题培训班。来自内蒙古、江西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300多名食用菌产业骨干科技特派员在线参训。
宣传活动
2022年5月10至21日,中国食用菌协会开展“食用菌品牌周”宣传活动。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食用菌协会的会徽内部上方为野生食用菌,下方为食用菌的中文名称和协会的英文缩写,外圈上方为协会的英文名称,下方为协会的中文名称。
协会宗旨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会员为本、服务至上,履行服务、协调、自律、维权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行业、为会员、为菌农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促进该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现任领导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31 17:44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