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艺术教育协会(CHINA TEENAGER ART EDUCATION ASSOCIATION)总部在中国深圳、分部在北京、山西等地。注册于中国香港。协会致力于促进和活跃青少年艺术创作和交流活动,进行艺术理论学术研究,举行专业青少年艺术比赛、考级测评、世界交流、研发新的书籍和艺术教育学科,发掘培养艺术人才,组织中外艺术文化交流,繁荣和发展中国青少年艺术事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青少年艺术教育协会”,简称“少艺会”。英文名称:CHINA TEENAGER ART EDUCATION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协会由青少年艺术教育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人员依法自愿组成,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注册于中国香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
第二章 业务范围、内容及原则
第四条本协会以服务为核心,代表和维护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际需要和会员的共同愿望,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以全面提升我国青少年艺术教育为最终目的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信息服务、行业分析、国内外交流活动、研讨会、演出及比赛、考级测评、咨询培训、评选及鉴定等。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内容:
1. 加强信息服务,建设协会网站,编辑、出版协会会刊、信息简报,为会员提供政策导向、行业信息、进行经验交流;
2. 开展青少年艺术发展相关研究及行业调研,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为会员单位提供参考资料及指导意见;
3. 定期主办各种艺术交流活动,包括大型艺术演出及比赛,年会,主题研讨会、组织参加各种舞台演出及节目录制,进行国际艺术交流活动等。为会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展示平台及国际交流窗口;
4. 开展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人才培训,举办行业技术交流和技能竞赛,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评价和推广应用,提供咨询服务,提高艺术教育行业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努力引导艺术教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创新化发展;
5. 制定会员行为规范,组织协调并增进会员之间的横向联系,制止会员间的不正当竞争,为会员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并引导青少年艺术教育行业形成共同遵守的行业共识;
6. 逐步制定青少年艺术教育行业标准,进行机构及教师评级、评选工作;
7. 开展会员共同需要的、有利于青少年艺术发展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本协会的活动原则
1. 本协会按照核准章程开展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 本协会坚持“自主办会”原则,强化自主、自立、自强意识,自筹资金、自理会务、建立独立运行机制;
3. 协会各分委员会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完善民主选举,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尊重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会员的民主性和平等性。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接收单位会员、个人会员(自愿)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从事青少年艺术教育行业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
2. 承认并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3.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文件;
2. 协会秘书处审核并报理事会批准后成为协会会员;
3. 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向会员单位颁发证书。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及监督的权力;
3. 有优先获得行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力;
4. 有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力;
5. 有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刊物和资料的权力;
6. 有要求协会对其在经营过程中与其他会员单位之间纠纷进行协调的权力;
7. 有自由退会的权力。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3. 遵守本协会有关规定和自律公约,维护本协会的声誉,积极完成本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 参与和支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向协会放映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5. 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理事及各分委员会成员;
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审议会费的变动;
5. 审议并通过理事会、会员提交的议案;
6. 通过重要决议;
7. 决定重大变革和终止事宜;
8.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
2. 热心青少年艺术教育工作,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六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 会费;
2. 捐赠;
3. 政府资助;
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5.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最新动态
组织参加《全国好口才语言表演系列教程》级别测评工作,要严格公正,组织严谨,为每一位考级测评的孩子做好评委测评工作。颁发教程级别证书。严谨教学、严谨测评。
组织参加中国-香港青少年交流演出活动。
组织全国青少年艺术表演展示演出活动,聘请有关知名人士参加观赏,把活动搞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