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雇员
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的中国公民
中国雇员,zhōngguógùyüán,在我国,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求职应聘(包括首席代表或者代表)或者以业务合作、培训、交流等方式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的中国公民称为“中国雇员”。
中国雇员
【注音】zhōngguógùyüán
但是,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要经过外事服务单位的介绍。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中国雇员的外事服务单位,简称外事服务单位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中国雇员的业务。同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招聘中国雇员,也必须委托外事服务单位办理,不得私自或者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招聘中国雇员。例如,1996年5月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的管理规定》就明确提出这些问题。例如:“《雇员证》和《代表证》是中国雇员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工作的合法凭证。未取得《雇员证》或者《代表证》的中国公民,不得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工作。”此外,《规定》还提出了中国雇员必须符合的一些条件。并且对外事服务单位提出要求,例如,违反规定的处罚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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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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