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
中国金融学会分支机构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是中国金融学会的分支机构,2015年4月23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成立。
发展历史
2015年4月23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绿色金融工作小组报告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金融机构、绿色企业、科研院校和智库、相关行业协会等80多家会员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主要职能
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深入开展绿色金融研究,努力推动绿色投融资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推广绿色金融理念。要深化对绿色金融基础性问题的研究,推出一批有价值、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做好联系金融机构、企业和政策制定部门的桥梁纽带,推动我国绿色金融政策落地生根。加强绿色金融业务交流,凝聚各方智慧,共享业界最佳实践,加快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步伐。宣传推广绿色金融理念,不断提升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继续吸纳绿色金融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业领军人物,进一步增强专业委员会的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同时,做好调查研究、学术活动、学习培训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向各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6个专题小组分别开展绿色金融优秀案例编写、环境影响评估系统开发、研究和推动建立绿色债券市场、研究支持绿色投资的法律框架和机构建设问题、探索绿色产业融资模式、推广传播等工作。《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报告提出了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框架性设想和14条具体建议。
组织结构
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设顾问、理事、常务理事、主任、秘书长等。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当选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投公司、人保集团、银河证券等金融机构和中节能集团等成为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第一批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
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要以组织专题小组形式展开工作。已拟定绿色金融服务和责任投资、政策支持、金融法规、机构建设、绿色产业以及传播推广6个小组,绿色金融工作小组是2014年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与联合国环境署可持续金融项目联合发起的,由40多位专家组成。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13 13:08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