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1943年在重庆成立的学术团体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THE CHINESE SOCIETY OF NAVAL ARCHITECTS AND MARINE ENGINEERS)于1943年在重庆成立,是依法登记的全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公益性、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
历史沿革
1943年2月,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在重庆成立。
1948年10月,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创办了学会会刊《中国造船》,创刊后即与英、美等国的同类刊物建立了交换了关系。
1949年,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先后在重庆和上海召开了五次全体会员大会;6月,部分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会员联合学会内外的造船科技人员,在上海成立中国船舶修造技术工作者协会。
1952年2月,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与原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合并,组成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临时工作委员会,同时成立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上海分会。不少会员由上海分赴各地区支援那里的船舶工业建设,因此在大连、武汉等地区也先后成立了分会。
1956年,在北京成立了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筹备委员会以取代原设在上海的临时工作委员会。并决定在各地组建分会,还分别与苏联、波兰等国造船工程学会建立了联系。
1962年10月,在上海召开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1979年7月,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1984年3月,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
1988年6月,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
1993年5月,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1997年6月,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大连召开。
2002年7月,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06年9月,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7年3月,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24年11月8日,中国造船工程学会邮轮游艇分会成立。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决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 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 选举产生理事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 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 决定终止事宜;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决定授予荣誉称号;
(三) 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决定学会财务预算和决算;
(九) 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据2019年3月学会官网显示,学会有24个下属机构,18个地方机构。
组织会员
据2019年3月学会官网显示,学会有个人会员近三万名,其中有十七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团体会员单位近八百个。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其中,个人会员包括学生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名誉会员和外籍会员。
申请加入学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学生会员
拥护学会章程,有加入学会的意愿,支持学会工作,在高等院校就读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年级本科生以及非在职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普通会员
拥护学会章程,有加入学会的意愿,支持学会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工程师(或相当于工程师)以上资格的科技人员;
2、 取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
3、 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自学成才(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证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者;
4、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九年以上),有独立进行科技工作能力者;
5、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相应的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
(三)高级会员
拥护学会章程,有加入学会的意愿,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以上资格,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专业工作能力,在重大科技项目开发和重要的管理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有科技文献或论文发表,热心学会工作的科技人员。
(四)名誉会员
拥护学会章程,有加入学会的意愿,对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的发展有重要贡献,学术上有突出成就的港、澳、台、外籍专家以及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对学会有特殊贡献的人士。
(五)外籍会员
拥护学会章程,有加入学会的意愿,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领域内有较高学术成就,对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工作给予一定支持和帮助的外籍人士。
(六)团体会员
从事与学会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在科研、教学、设计、生产、使用、检验、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成就和影响力,拥护学会章程,有加入学会意愿,热心并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登记的有关组织。
(一) 个人会员须提交由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有2名学会会员签名推荐的入会申请书;团体会员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入会申请书。
(二) 经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
(三) 由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一) 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学会的活动;
(三) 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四) 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经学会授权,代表学会参加中国国内外学术活动或在国际学术团体中任职。
(一) 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二) 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无正当理由1年不交纳会费和不参加学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 根据国民经济及国防建设的需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推动自主创新,促进学科发展。
(二) 接受委托,对船舶与海洋工程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进行研讨,对科研生产中的重大技术关键以及重点产品、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等提供评估、咨询和技术服务,鉴定科技成果,组织标准化修订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建造资质认可,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的提出、管理、监督等。
(三) 推荐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四) 普及船舶与海洋工程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生产方式和管理技术,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捍卫科学尊严,揭露和批判伪科学。
(五) 开展国际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并积极参与国际学术、技术交流和国际会展,加强与国际同类组织的合作。
(六) 开展继续教育,举办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讲习班、培训班等,提高会员知识水平,培养和发现人才。
(七) 编辑、出版、发行学术和科普期刊;编辑出版学术论文集、科技文献、科普读物及相关的音像制品。
(八) 评定、奖励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及先进技术推广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技成果和科技工作者,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九) 反映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十) 面向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创办以咨询服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为主要经营内容的经济实体。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报刊资源
据2019年3月学会官网显示,学会主要出版物有:《中国造船》、《船舶工程》和《舰船知识》以及《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学术论文选集》年刊(英文版),编辑出版了《船舶工程词典》、《英汉船舶与近海工程词典》,以及日汉、德汉、法汉、俄汉船舶科技词典和大量学术论文集、手册、丛书、科普读物等图书。
中国造船》于1948年创刊,该刊被JST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2018)、EI工程索引(美)(2018)收录,为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2017-2018年度)(含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1992年(第一版),1996年(第二版),2000年版,2004年版,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2017年版)。
船舶工程》系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会刊,为中国知网(CNKI)独家收录期刊;该刊刊载内容:船舶原理、船舶设计与船舶结构;船舶机械;船舶电气、导航与自动化控制;船舶舾装、修造工艺与造船材料;数字化造船;造船管理;海洋工程;风能技术和船舶行业信息等。
舰船知识》是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的科普会刊,于1979年创刊。内容涉及中国海军报道,各国海军实力;中外名人名舰;海军导弹,火炮,水中兵器,飞机;船舶动力;导航仪表,电子设备;舰船及其各种设备的新技术,新材料;当代海上重大事件;舰船模型、图纸;中国国内外与舰船相关的重大科研成果和科技动态。
入选名单
2021年12月3日,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入选中国科协发布的中国特色一流学会拟支持学会名单,拟支持金额为95万元。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学会科技奖设一、二、三等奖,每年评审一次。科技奖奖励范围限定在民用科学技术和军民通用科学技术领域:
(一) 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及其配套产品的技术、产品开发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二) 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性技术和应用基础性技术(含技术基础及质量管理)研究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三) 在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学会科技奖授予在完成上述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船舶设计大师是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设立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船舶设计大师包括总体、船体、船舶配套系统和设备、海洋工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船舶设计大师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5名。
竞赛活动
2016年7月,由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16年全国舰船及航海知识竞赛”举行,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参赛者登陆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网站参加竞赛活动。
2017年8月,由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第六届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在西北工业大学举行,竞赛作品将分为新概念创意设计类(A类)、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类(B类)、舰船模型智能航行类(C类)、名船名舰外观模型仿真制作类(D类)、船模竞速类(E类)、帆船模型竞速类(F类)六大类型。
科普活动
中国青少年舰船夏令营是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主办的科普活动,自国家于2005年设立“航海日”以来,为配合“航海日”纪念活动,每年举办。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会徽经工商注册成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精神文化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的宗旨是: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咨询服务、继续教育、编辑出版和国际民间科技交流等活动,促进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发展,提高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科技水平,为把中国建设成为世界造船大国和强国,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服务。
领导题词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参考资料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简介.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历史沿革.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章程.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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