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China Appraisal Society,CAS)成立于1993年12月,是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管的资产评估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承担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赋予的行业自律管理职责,参与国际评估事务。
发展历史
1993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成立。
1996年8月2至5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哈尔滨举行。
2005年7月19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2010年9月9至1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3年12月5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碳资产评估工作体系的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约仪式和《碳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初探》新书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2016年11月1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闭幕。
2023年5月29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协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办法;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八)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九)决定终止事宜;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审查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会员代表的1/3。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截至2021年6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内设9个部门;截至2021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
组织会员
协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的条件;
(四)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
(二)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依法入会、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个人会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的职责;
(二)组织开展行业党建工作;
(三)制定行业发展目标和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行业宣传;
(五)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活动;
(六)办理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会议交流
2023年7月7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举办“数字财务论坛——暨2023会计改革与发展学术研讨会”,论坛主题为“加快财务数字化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财科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党委书记、副会长、秘书长张更华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中车集团总会计师李铮、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孙文龙、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王彦超、财科院数字财务研究所所长周卫华、北京公信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正伟等专家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演讲。财科院副院长徐玉德主持会议。
2024年4月1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新时代——资产评估业务新发展”国际评估专业会议。第十四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余蔚平,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管委会执行主席陈惠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张锋出席大会并致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张更华,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首席执行官尼克·塔尔伯特,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局长陈惠菁,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亚洲办公室主任、无形资产技术总监尼古拉斯·科尼亚利迪斯等出席大会并发表演讲。会议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党委副书记杨松堂主持。
学术期刊
《
中国资产评估》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主办的刊物。
国际交流
1995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加入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VSC),现派代表担任管委会委员、咨询论坛工作组成员和会员资格与准则推广委员会委员。
2005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加入世界评估组织联合会(WAVO),现派代表担任副主席。
2013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加入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学会(iiBV),现派代表担任理事会成员。
2009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加入国际财产税学会(IPTI),现派代表担任顾问委员会委员。
2011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作为会议召集人加入国际评估大会(IVC)组织临时委员会,现派代表担任大会委员会委员。
人才培养
2023年8月31至9月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部地区(湖南)业务骨干培训班在长沙举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党委副书记杨松堂出席并讲授开班第一课,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委书记刘平出席并致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考试培训部主任周振国作开班动员讲话,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主要负责人任薇主持开班仪式。湖南省100余名资产评估师参加培训。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徽设计动静结合,内涵丰富,既能够体现评估行业特点,又具有时代感和活力。会徽内部为协会的英文缩写“CAS”,即两个互动的弧形“C”相互呼应,构成了一个动感的“S”造型,中间加之字母“A”,形成稳定的三角形结构,体现了评估行业独立、客观、公正的特点,寄望会员“独立执业,公正评估”;同时,又似一尊金字塔,象征评估人勇攀行业高峰,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具有强烈的时代感。会徽外围由协会的中英文名称围合而成,既突出行业协会的凝聚力,体现评估行业团结、和谐的氛围,又象征着协会心系会员,把协会办成会员温暖之家和信赖之家的理念。会徽的色彩选用代表客观与理性的蓝色和象征朝日的橙色为主色调,体现评估行业理性执业,以及阳光行业的特征,搭配适宜,美观大方。
协会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行业自律管理;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监督会员规范执业,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现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