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
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China Association of Gerontology and Geriatrics,CAGG)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主管,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于1986年4月成立的具有权威性、学术性和国际性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是由从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研究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发展历史
1986年4月,中国老年学学会成立。
1988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中国老年学学会正式加入国际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
1999年8月22至28日,中国老年学学会第三届代表大会及全国老年人社会价值学术研讨会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
2014年1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正式更名为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
2016年10月29至30日,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暨老龄新锐问题报告会和2016年综合学术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
2017年11月24至26日,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在北京召开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2018年1月20日,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六届第一次分支机构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9年1月19日,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在北京召开了六届六次常务理事会暨第二次分支机构工作会议;4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在北京广西大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举办大健康产业发展专家座谈会。
2023年11月10日,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与国药康养正式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2024年1月6日,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第六届第七次分支机构(线上)工作会议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在北京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该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该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该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听取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情况;
(十一)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该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4年2月学会官网数据,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拥有分支机构65个。
组织会员
该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该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该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该团体的意愿;
(三)在该团体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凡涉及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的学术性社团、研究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可申请成为该团体单位会员;
(五)凡热心于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研究,有一定研究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并发表过相关论文或著作,可申请成为该团体的个人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该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团体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该团体的服务;
(四)对该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团体的章程,执行该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该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该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向该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该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开展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相关学术研究,制定学术研究方向、规划、计划,推动研究成果宣传与应用。
(二)组织和指导会员进行老龄问题的社会调查,促进老龄科学研究发展,探索老年医学健康服务工作新模式。
(三)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与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管理模式等提供咨询服务。
(四)开展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相关科普宣传。
(五)开展老年学、老年医学方面的培训工作。
(六)接受政府、企业和国际组织委托,承接老年学及老年医学领域重要研究课题。
(七)开展中国国内外老年学、老年医学学术交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搭建中国国内、国际合作平台。
(八)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辑出版该学会会刊、简讯及有关书刊,设立该学会官方网站。
(九)开展政府相关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其他业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会议交流
2023年9月24日,为纪念邬沧萍先生诞辰101周年,由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的“邬沧萍先生学术思想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召开。会议旨在研究并传承邬沧萍先生丰富的学术思想,推动中国人口学和老年学理论的创新发展,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人口学、老年学领域内诸多专家,全面回顾了邬沧萍的治学之路和人生之路,围绕邬沧萍的主要学术思想和观点,探讨邬沧萍学术思想、学科建设思想在新时代的传承和创新。
2023年11月17至19日,2023中国老年医学和老年健康产业大会(CCGI)于11月17日-19日在海南省海口市鲁能希尔顿酒店召开。该届大会由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国家老年医学中心联合主办,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成美医院、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等单位承办。该届大会以“聚焦老年健康,推动医养结合”为主题,继续秉承三个面向(面向老年医学和老年学从业者、面向基层医生和基层老年健康问题、面向老年健康产业)、三个结合(专题研讨、产业博览和群众健康科普教育有机结合)的设计特点进行学术安排,三天会期中设置开幕式、主旨报告、16个专题论坛、产业博览、公益性群众健康大讲堂和义诊等活动。
学术期刊
中国骨质疏松杂志》主管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单位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出版单位《中国骨质疏松杂志》社,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主要栏目有论著、临床研究、药物研究、流行病学、中医中药、述评、综述等。阅读人群主要为内分泌科、老年医学科、骨科、妇产科、放射医学科、核医学科、儿科、口腔科、检验科、肾内科、中医科、骨伤科、康复科等部门的医生及各相关研究院校的学者等。
人才培养
培训工作
2023年1月11日,由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主办的首届医疗陪诊员培训班结课。该培训课程旨在吸引正在做陪诊员和准备加入陪诊员行列的人员,完成专业化培训并搭建系统性认知,助推陪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公益活动
2020年6月6日,由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主办,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眼科学分会承办,普瑞眼科医院集团、武汉普瑞眼科医院协办的“健康扶贫,助力武汉”大型公益项目在武汉普瑞眼科医院正式启动。该次活动围绕“关爱老年人眼健康,共享清晰视界”的主题,为武汉市贫困家庭中老年眼疾病患者提供公益咨询、公益诊疗服务,加快推进和普及老年人眼病防治知识。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会徽背景为蓝色,外部为学会的中英文名称,中央由一朵花和北京天坛组成。
学会宗旨
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学术为本,面向需求,加强服务,有所作为”的办会理念,团结组织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专家、学者以及老龄工作者,从中国老龄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积极开展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的研究工作,推动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发展,以研究成果为政府、企业和老年人提供智力服务,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理论支持。
现任领导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4 13:28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