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老区经济开发基金
简介
一、基金名称
1.中文名称:
二、基金的设立
中国革命
老区是指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
抗日战争时期,在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建的
革命根据地。全国有l389个县(旗、区),分布在28个省、市、自治区。在革命战争年代,老区人民为新中国的建立付出了巨大牺牲,做出了贡献。革命老区是新中国的摇篮。据中国老促会最近对17个省84个县的调查数据显示,当年支前的人数占人口的1/l 0,平均每个县1.9万人;牺牲人数占人口的7%,平均每个县1.3万人。江西兴国县当年全县23万人口,12万人支前,8万人参军,5万人牺牲,烈士就有23179名,在长征中平均每一公里就有一名兴国籍烈士英魂。
改革开放以来,革命老区同全国一样,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地理因素和自然条件的限制,有些老区仍处于贫困状态。据84个县的统计,财政赤字县占3/4,负债亿元以上的县占一半多,老区还有1300多万人在温饱线上徘徊;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制约着老区经济的发展。
饮水思源,不忘老区。为帮扶贫困老区摆脱困境,尽快富裕起来,经上级主管单位水利部批准,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建立了中国老区经济开发基金,组建了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老区经济开发基金管理委员会。
三、基金的宗旨
本基金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扶贫职能,按照党和国家先富帮后富的号召,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关注老区、支持老区,动员国内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定向捐赠,专向用于扶持贫困革命老区,帮助贫困革命老区提高“造血机能”,实行开发式扶贫,选择优秀项目,进行开发建设;投资扶持中国老区的经济发展,以经济项目带动致富,既让老区群众富裕又使老区的资源得以开发和增值,从而促进老区经济快速发展,增加老区农民收入,提高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机构设置
中国老区经济开发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中国老促会一位副会长兼任,设副主任若干人,由向基金提供捐赠的单位代表或个人承担。
为加强管理,便于操作,管理委员会下设理事会为执行机构。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若干)、秘书长、常务理事(若干)、理事(若干)组成。
五、基金的募集和使用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老促会章程接受国内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款;争取政府拨款。
基金的使用尊重捐款者的意见,基金专项用于老区、特别是贫困老区的教育、科技、水利、医疗和妇幼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基金的使用要掌握效益和原则,要致力于提高老区的发展能力,使资金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基金的管理
认真执行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设立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和本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募集基金和监督使用基金;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要报经中国老促会常务理事会的审议批准;每半年向中国老促会报告工作;每年终向社会公示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基金管理委员会本着合法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支配、使用本基金,并通过各种合法途径使本基金不断扩大和增值。
本基金纳入中国老促会的财务统一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定期向捐赠单位和个人报告资金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在年检时要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报送基金财务报告;基金管理委员的负责人离任要接受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