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China Green Food Development Center)是组织和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的权威机构,1990年开始筹备并积极开展工作,1992年11月正式成立,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3年,加入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
IFOAM)。
2018年12月29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因“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延续《认证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的申请”,被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注销其《认证机构批准书》。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02-106),批准的认证业务范围是01农林(牧)渔、中药,03加工食品、饮料和烟草,批准书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0日。
以上五家认证机构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延续《认证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的申请。根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认监委决定自以上五家机构批准书到期之日起注销其《认证机构批准书》。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成立于1992年,是负责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隶属农业部,与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认证审核处、标志管理处、质量监督处、科技标准处、计划财务处、市场信息处等部门。在全国组建设立了36个地方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定点委托了46个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检测机构,72个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机构。
受农业部委托,制定发展绿色食品的政策、法规及规划,组织制定
绿色食品标准,组织和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专职管理
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审查、批准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委托和协调地方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和环境及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科研、技术推广、培训、宣传、信息服务、示范基地建设,以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绿色食品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运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和
标准化生产。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肥料、兽药、添加剂等
投入品、严格防范有毒、有害物质对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各个环节的污染,确保环境和产品安全。
绿色食品标准以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为基础,参照发达国家标准制定,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标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用以证明绿色食品无污染、安全、优质的品质特征。它包括绿色食品标志图形、中文“绿色食品”、英文“GREEN FOOD”及中英文与图形组合共四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