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涵义
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活动
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中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内容解读
2022年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3 08:57
目录
概述
涵义
活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