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房屋安全鉴定委员会是经建设部、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行业社团组织,成立于1993年11月。
组织简介
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注证字第4495-2号),秘书处设在杭州市房产管理局。目前除藏甘宁及港澳台地区外,会员单位遍布全国。
主要工作
1. 在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方针、政策,贯彻建设部颁布的《城镇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及《可靠性鉴定标准》等。宣传与房屋安全管理鉴定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房屋结构安全和耐久性鉴定技术水平;协助制定行业道德规范、自律准则、管理及技术标准。
2. 了解掌握房屋安全管理和安全鉴定单位及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解决行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协会及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认真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3. 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及鉴定技术研究经济信息网络,收集和发布国内外信息资料,做好专业委员会刊物的组稿工作,编辑出版内部刊物及房屋安全专业书籍及文选。
4. 组织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重点学术课题、科研项目的研究和攻关。组织专业对口的国内外、跨地区交流与考察。已获成果登记的技术的推广应用。表彰在房屋安全管理、安全鉴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者、对委员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5. 接受委托,组织论证国内外重大查勘鉴定工作、倒塌事故分析及科技项目,鉴定行业技术成果。开展安全鉴定、检测技术、管理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6. 开展技术和业务培训。接受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全国房屋安全鉴定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和受权发证上岗工作。
7. 普及宣传危险房屋防治知识,提高社会对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8.承办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各项工作。开展有益于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内部刊物
中物协房屋安全鉴定委员会内部发行行业刊物《房屋安全鉴定通讯》,创刊于1995年,原为季刊,2005年扩为双月刊。
鉴定内容
房子出现何种情况,才能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
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一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 5 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 10 人(含国家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 人),地质专业 1 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 2 人。以上人员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 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70%;
(五)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专用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六)取得 ISO9000 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 4 年以上,有房屋鉴定业绩,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 6 人,建筑材料 专业 1 人,建筑设备专业 1 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 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五)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三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 3 年以上,有房屋鉴定业绩,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结构专业 3 人,建筑材料等相关专业 2 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3 年以 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五)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总而言之,未经房屋鉴定的房屋,居民平时要定期观察房屋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现象。重点要注意观察裂缝出现的部分这些都是房屋质量鉴定的项目。其中,由材料干湿变化引起的地面、墙面网状裂缝,或由热胀冷缩变形原因造成的裂缝不属于危险裂缝。居民碰到类似情况须引起重视,并尽快进行房屋安全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