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烹饪协会
全国性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行业组织
中国烹饪协会(英文名称China Cuisine Association,缩写CCA,简称中国烹协)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的全中国餐饮业行业协会,由中央社会工作部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领导机关,成立于1987年4月。由从事餐饮业经营、管理与烹饪技艺、餐厅服务、饮食文化、餐饮教育、烹饪理论、食品营养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各级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和餐饮经营管理者、专家、学者、厨师、服务人员等自愿组成的餐饮业全国性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行业组织。
发展历史
1987年4月,中国烹饪协会成立。
2004年6月12至13日,中国烹饪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08年8月23日,中国烹饪协会与澳洲肉类及畜牧业协会(MLA)在北京希尔顿酒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广澳洲优质牛羊肉产品及质量管理体系。
2009年6月17日,中国烹饪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九华山庄开幕。
2014年9月3日,中国烹饪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西宾馆召开。
2020年8月,鉴于中国烹饪协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作出的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决定将中国烹饪协会的评估等级由4A级降为3A级;9月11日,中国烹饪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扩大)会议在北京中国职工之家饭店召开。
2024年1月18日,中国烹饪协会与广汉市人民政府签署共促火锅食材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协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制定和修改会员管理办法;
(六)制定和修改会费管理办法;
(七)制定和修改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八)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九)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十)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十一)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二)决定终止事宜;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届中可根据协会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协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经理事会或者协会1/2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会员代表推举协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协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按得票数确定,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356人,不超过会员代表的1/3,且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协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有为协会工作和餐饮行业发展做出贡献的意愿;
(二)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在餐饮行业及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和行业代表性;
(五)具备担任协会理事的履职能力。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3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二)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协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二)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协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理事的权利: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该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协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从事损害协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协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决定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三)决定名誉职务的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七)根据秘书长的提议,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八)领导协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十一)制定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决定协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2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聘任、解聘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
(一)负责人的调整;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增补和罢免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选举工作;
(四)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五)决定名誉职务的人选。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协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11-51名。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3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协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据2025年1月协会官网数据,中国烹饪协会下设37个秘书处部门与委员会机构。
组织会员
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拥护协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协会:
(一)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二)在协会的业务范围及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单位会员应具备法人资格,个人会员要求连续从事该行业5年以上,在该领域具有一定造诣。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其中:申请单位会员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相关证明、说明文件,申请个人会员应提交身份证明及有关职业资质证明;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协会会员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办理会员身份注册,并收取会费;
(四)由协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要求协会协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六)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和相关物品。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协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协会予以公告,其在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协会置备会员名册,实行会员注册制,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应按规定定期通过注册进行信息更新或确认,协会会员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业务资产
(一)宣传贯彻中国国家政策法规;对有关餐饮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政府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积极参与起草行业法规、中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团体标准;
(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有关问题、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和推广餐饮行业改革创新和开拓市场的经验;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餐饮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水平评估,提高餐饮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加强餐饮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分析,加强行业调研、饮食文化和烹饪理论研究;
(四)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通过组织和开展各类竞赛、培训、会议、展览、交流等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促进餐饮行业在烹饪技艺、经营管理、品牌塑造、饮食文化等方面水平提升,推动餐饮行业规范化、科学化、产业化发展;
(五)推动和加强中国境内外餐饮行业交流与合作,提高餐饮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宣传推广中国传统饮食文化,贯彻落实“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中餐走向世界;
(六)在全行业宣传和普及餐饮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健康知识,倡导绿色经营和科学膳食;
(七)通过会刊、网络及相关书籍,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八)开展行业和社会公益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全国烹饪技能竞赛由中国烹饪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商业联合会联合主办。
2024年12月3日,由中国烹饪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商业联合会、河南省总工会、郑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九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总决赛在郑州落幕。
中国厨师节始于1990年,是由中国烹饪协会主办的高规格餐饮业大活动,每年一届,被誉为“中国厨师峰会”。
2024年10月25日,由中国烹饪协会与宜宾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烹饪协会支持,宜宾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协办的商务部2024年“中华美食荟”系列活动——第33届中国厨师节暨2024中国厨师节博览会,在四川宜宾国际会展中心开幕。
书刊资源
中国烹饪》杂志创刊于1980年3月,截至2025年已累计发行超500期。40余年来,其始终不遗余力地为中国饮食文化的发掘与弘扬、为中国烹饪技艺的传承与发展、为中国美食的全球共享而努力。现为中国烹饪协会会刊。
中国餐饮年鉴》是中国商业联合会主管,中国烹饪协会主办的资料性工具书,其宗旨是全面、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中国餐饮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为弘扬祖国饮食文化、繁荣餐饮市场、加快餐饮行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深化烹饪科学研究提供服务,该书内容全面、资料准确、整体规范、文字简练,注重实用性、可读性和连续性。
中国餐饮》是由中国烹饪协会主办的会刊。
国际合作
据2025年1月协会官网数据,中国烹饪协会自1987年加入世界厨师联合会成为第40个国家级会员单位以来,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餐饮与厨师组织建立了联系和良好的合作。协会每年组织中国国内餐饮企业相关人员到餐饮业发达国家考察交流,引进中国国外先进的餐饮管理经验与烹饪技术,提高中国国内餐饮企业的竞争力。
行业服务
据2025年1月协会官网数据,中国烹饪协会接受政府委托,积极参与《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等国家标准的制定;起草制订了《餐饮企业连锁经营规范》《餐饮业营养配餐技术要求》《餐饮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等餐饮业相关的行业标准;组织起草多项团体标准,成果显著,其中还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导下,起草发布了《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规范》,并被列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荣誉表彰
2007年,中国烹饪协会获“2006年度国资委直属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2008年4月,中国烹饪协会获200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2009年6月,中国烹饪协会获4A级全国性行业协会荣誉称号。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中华金厨奖”是中国烹饪协会为了展示当代厨师的精神风貌,树立行业典范,全面推进中国餐饮业优秀烹饪技能人员队伍建设,促进餐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而设立的年度奖项。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自2010年起中国烹饪协会设立中餐科技进步奖,一大批中餐科技进步成果脱颖而出并应用于餐饮生产实践,为中国餐饮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
培训工作
2024年10月11至12日,由中国烹饪协会培训交流中心主办,中国烹饪协会健康营养工作委员会、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农产品质量与消费促进委员会央联食品保障分会共同承办的营养指导员培训班在北京举办。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烹饪协会会徽图案由古代炊具、英文简称CCA和协会中英文简称构成。
协会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中华饮食文化,传承传统烹饪技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繁荣现代餐饮市场,倡导企业诚信自律,促进中国餐饮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14 18:31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