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南海航空支队
中国海监下属机构
根据中国海监总队和南海总队海洋执法监察的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南海区航空执法监察规划、计划工作
南海总队航空支队主要职责任务
二、负责拟定南海海洋航空执法监察技术规范,参与制定航空执法监察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三、依法对所辖海域的海洋倾废、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海域使用、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等活动进行空中巡航监测监视;并对违法违规事件进行航空监视取证;
四、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航空应急监视,调查取证、预测损害可能影响的范围、方向、程度、并及时将信息通报和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负责机载遥感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参与设备的开发和技术改造;
六、负责南海区海洋航空监察信息处理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海洋航空监察信息资料分析处理及声像资料的摄录和编辑工作;
七、负责监督落实中国海监飞机托管协议规定的飞机维护、保养、安全及保障协调等事项;
八、负责编写南海区海洋航空执法综合评价报告及工作动态;
九、完成分局领导及南海总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23 17:51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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