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成立对日索赔将开始国内诉讼。筹备了十几年的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在北京挂牌,中国民间的对日索赔将开始在联合会的协调引导下规范运作,对日索赔的国内诉讼也将开始进入程序。政府赔偿和民间索赔是两个概念应当允许中国民间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经过十六年的努力,花冈劳工诉讼案、山西“慰安妇”诉讼案、平顶山屠杀幸存者诉讼案等25起民间索赔诉讼陆续在日本提起,还没有一起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胜诉。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第一人”童增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在当前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对日索赔陷入困境的状况下,寻求国内社会各界对二战受害幸存者的关爱与援助,让这些战争幸存者安享晚年已成当务之急。
2012年4月27日,
日本最高法院以“中国人个人赔偿请求权已被放弃”为由对“西松组(现西村建设公司)中国劳工诉讼案”和“中国山西慰安妇侯巧莲(已故)和郭喜翠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中国原告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当天,日本高院又对4件中国劳工和“
慰安妇”索赔案作出不受理的决定。
鉴于在日本提起诉讼索赔屡屡受挫, 联合会今后将推动受害者在国内提起诉讼。 已有5家律师事务所和联合会签订了协议,成为对日索赔国内诉讼的法律援助单位,他们将首批代表田春生、张瑞和等二战劳工在国内提起诉讼。
25起诉讼中有4起属于部分胜利,有的是法院认定了侵略事实,但认为诉讼时效已过;有的是侵略事实和诉讼时效都予以认定,但被上级法院无理由驳回;还有一种情况是调解结案的。
分析了国内诉讼的可行性。他说,不论是从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还是
战争法、赔偿法看,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提起国内诉讼都是符合法理的,法院应该受理。
对日索赔的劳工案件将主要起诉在中国境内有分支机构的日本企业。据统计,有多家日本企业包括鹿岛建设、三菱材料、
住友金属等曾经强掳中国劳工,而日本侵华期间受害的中国劳工共有四万多名。此外,慰安妇案件、遗弃化学毒剂泄漏等案件如何进入国内诉讼程序,律师团正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