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学会(The Society of Chinese Archives,SCA)成立于1981年11月,是由从事档案工作研究的人员和单位自愿结成的学术社团组织,主管单位为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国家档案局。中国档案学会是国家档案局直属事业单位,也是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
发展历史
1981年11月,由曾三、张中、裴桐、吴宝康、韩毓虎等21位档案界人士发起筹备中国档案学会,并在北京怀仁堂召开成立大会。
1984年12月4至8日,中国档案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全国档案学术讨论会在南京举行。
1989年3月,中国档案学会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1990年4月19至21日,中国档案学会在成都召开了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1994年10月11至15日,中国档案学会在北京亚运村举行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1999年6月26至29日,中国档案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在北京召开。
2004年5月27日,中国档案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09年11月4至5日,中国档案学会第七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5年2月10日,中国档案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国科技会堂召开。
2020年12月3日,中国档案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22年7月5日,中国档案学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九届三次理事会。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该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该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该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3年8月学会官网数据,中国档案学会下设3个办事机构、9个专业委员会、31个地方学会。
组织会员
该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凡拥护该章程,有加入该团体意愿,符合会员条件者,可申请成为该团体的会员。
(一)个人会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的档案工作者;
2.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档案工作10年以上,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的档案工作者;
3.获得档案学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者(含在读研究生);
4.对档案学科建设和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者;
5.热心于该团体工作并积极支持该团体活动的人士;
6.从事其他专业工作,热心档案学术研究,有一定成绩、成果的人士。
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在中国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该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二)单位会员
与该团体专业有关,有一定数量的档案工作者或科技工作者,热心支持该团体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成为该团体的单位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该团体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并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研究通过,报下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认;
(三)申请者交纳会费;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该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该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该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获得该团体服务的优惠权;
(六)对该团体工作的知情权;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团体的章程,执行该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该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该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关心、支持和参与该团体活动;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该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该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密切联系档案工作者,宣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档案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档案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档案工作者之家;
(二)组织开展中国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三)组织档案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研讨会、展览展示等形式的活动,促进新技术、新服务的推广和信息交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档案知识,提高全民档案意识;
(五)健全学术共同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和完善学术与科研诚信监督机制,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六)组织档案工作者参与国家档案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工作,建设高水平创新智库;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接科技评估、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技术标准研制、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
(八)开展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档案继续教育等人才培育活动;
(九)依照有关规定,开展档案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编辑、出版、发行,以及相关数字出版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19年3月22日,中国档案学会和山东省档案学会在济南市联合举办“实践与创新——新时代档案保护技术和信息化发展论坛”。百余名档案工作者与档案专家汇聚一堂,聚焦新时代档案事业的机遇和挑战,探讨新时代档案保护技术和信息化建设路径,共谋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付华出席论坛并讲话。山东省档案馆馆长李世华致辞。
2019年7月25日,由中国档案学会、江苏省档案学会联合主办的“2019档案从业者安全保护专题研讨会暨2019第一届智慧档案解决方案展”在南京召开。江苏省档案馆馆长、江苏省档案学会名誉理事长陈向阳出席会议,中国档案学会秘书长邓小军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江苏省档案馆副馆长赵深主持。
2021年4月25日,由中国档案学会、中国人民大学、福建省档案局、福建省档案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福建省档案学会主办,福建省档案学会、福建省数字福建云计算运营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档案赋能数字社会”论坛在福州三坊七巷召开。国家档案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领域领军人才和专家,各省级档案馆分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副馆长或业务负责人,部分高校档案信息化方面的教授及有关专家共70多人参加。
学术期刊
《
档案学研究》1987年创刊,是中国科协主管、中国档案学会主办的档案学术期刊,该刊设立基础理论研究、档案行政管理、档案法规标准、档案安全保障、档案资源建设、档案资源开发、档案信息化、境外学术交流、人力资源建设、档案史料研究等10余个栏目。该刊连续多年被收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档案学)核心期刊名录。
人才培养
专题讲座
2023年6月9日,2023年国际档案日专题讲座在国家档案局阜外办公区开讲。该次讲座由中国档案学会承办,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邀请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理事长张宏江博士以《AI大模型:意义、挑战和机会》为题作专题讲座。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副馆局长魏洪涛主持讲座。
培训工作
2022年3月14至25日,中国档案学会组织举办了2022年档案业务培训班(线上)此次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更好地配合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重点提升会员及档案从业人员档案业务水平。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档案学会的会徽为蓝绿色,内圈中央为学会的英文缩写SCA,外圈上方为学会的中文名称,下方为学会的英文名称。
学会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档案工作者,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倡导科学、创新、求实、协作、自由、平等的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挥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活动,普及档案知识,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档案工作者服务,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现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