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馆协会
2014年成立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中国文化馆协会(China Public Cultural Centers Association,CPCCA)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由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文化活动中心、与文化馆(站)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发展历史
2014年9月,中国文化馆协会成立。
2022年11月17日,中国文化馆协会书法委员会成立。
2023年9月4日至5日,2023年中国文化馆年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召开。
2024年12月10日,中国文化馆协会社会艺术培训委员会、中国文化馆协会舞蹈委员会成立。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协会重大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五)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组织会员
中国文化馆协会会员种类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截至2020年12月,中国文化馆协会发展会员767个,其中单位会员759家(含国家级单位1个、省级文化馆32个、副省级文化馆15个、市县级文化馆668个、文化站 36个、企业会员7个)、个人会员8个。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单位会员:
愿意参加协会有关活动,支持协会工作的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文化活动中心,与文化馆(站)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五)个人会员:
从事文化馆相关工作的管理者;从事群众文化和文化馆事业研究的学者及专业人员;在地区群众文化管理、活动组织策划、文艺创作、艺术培训、理论研究、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及公共数字文化惠民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就、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个人。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其中个人会员,须经本人申请并由其相关单位推荐;单位会员申请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两个以上单位会员推荐。
(二)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书。
(一)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协会活动;
(四)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可请求协会协助开展群众文化相关工作;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二)自觉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协助开展有关学术活动;
(四)关心协会工作,积极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五)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
业务经费
(一)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制定文化馆行业发展规划,开展文化馆(站)评估定级,参与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则、标准和服务规范。
(二)促进文化馆(站)在宣传教育、群众文艺创作、艺术培训、群众文化理论研究、职业继续教育、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以及公共数字文化惠民服务方面发挥引导性作用。
(三)组织文化馆(站)开展专业交流、业务培训和研讨活动;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开展文化馆行业的表彰奖励活动。
(四)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建立文化馆行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促进文化馆行业与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为文化馆(站)建设发展搭建平台。
(五)开展文化馆相关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学科研究,组织新技术、新标准的推广;开展相关调查研究,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咨询服务;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文化馆行业相关的信息资料和文献。
(六)策划对外文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与国际业界的合作。
(七)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以及其它与协会宗旨有关的事宜。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截至2024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中国文化馆协会面向全社会和文化馆行业推出全国性群众文化活动和重点项目,包括:全国“乡村网红”培育计划,“我要办村晚”乡村文化能人抖音直播扶持计划,全国“和美乡村”文化旅游推介活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全国青少年美育示范基地”创建计划,“全民美育”青少年系列展演展示活动,全国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计划,公共文化驿站,“沉浸城市故事会”剧本征集活动,“我与文化馆”主题短视频征集活动等。
出版刊物
《新时代文化馆:改革 融合 创新——2019中国文化馆年会征文获奖作品集》出版于2019年2月。该书为2019中国文化馆年会征文获奖作品集,共收录获奖论文102篇。
《新理念 新机制 新举措 推动文化馆行业高质量发展——2020中国文化馆年会征文作品集》出版于2021年8月。该书为2020中国文化馆年会征文作品集,共收录获奖论文101篇。
《文化馆发展十一讲(第二季)》出版于2022年10月,是“文化馆事业发展的思考与讨论”系列网上讲座交流活动的实录,编辑出版该书的目的,一是为业界对文化馆事业发展的思考和讨论留下历史记录,二是让讲座中的新理念、新思考、新创造得以在全行业继续传播分享、交流互鉴。该书可为主管和广大关心中国文化馆事业发展的人士和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同时也是文化馆理论和业务学习的良好范本。这些内容,既是事关事业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又是文化馆服务亟须大力推动的实践性问题,直击文化馆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痛点和热点。
人才培养
2022年12月,由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中国文化馆协会共同策划实施的2022年全国文化馆 (站) 高质量发展示范培训在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上线,培训班发挥中国文化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组织协调、业务研究、凝聚人才的优势,策划制作了:“2022年全国文化馆(站)高质量发展示范培训——文化志愿服务专题网络培训”、“2022年全国文化馆(站)高质量发展示范培训——全民艺术普及合唱技能提升”、“2022年全国文化馆(站)高质量发展示范培训——全民艺术普及广场舞技能提升”、“2022年全国文化馆(站)高质量发展示范培训——全民艺术普及新年画技能提升”等专题培训课程。
文化传统
宗旨
在全中国范围内发挥行业代表、行业指导、行业自律和行业协调重要作用,开展行业管理、工作交流、特色展示和经验推介;搭建政府与文化馆(站)及其工作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良性互动,引导文化馆事业科学发展;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中国文化馆(站)的整体形象,促进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现任领导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0 21:04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组织体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