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消费指数以社会心理学的“消费行为模式理论”、市场营销学的“营销刺激与消费者反应”理论、消费者行为学的“消费者购买意愿与消费能力理论”、“消费者满意度理论”为理论基础,以专项调查数据为支撑,从文化消费环境、文化消费意愿、文化消费能力、文化消费水平、文化消费满意度五个方面全面测度中国文化消费水平。
按照国际经验,当一个国家人均
国内生产总值超过5000美元时,居民消费将进入精神文化需求的旺盛时期。
2011年,中国人均GDP超过5432美元,文化消费将成为经济发展和收入提高的历史趋势和必然选择。中央政府也多次提出要扩大文化消费,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提出要扩大文化消费、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中国文化消费指数指标体系是在当前文化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国家高度重视、倡导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
2013年11月9日,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首次向社会发布了“中国文化消费指数”(2013)。该指数是在历时四个月、覆盖全国的文化消费专项调研数据基础上经过系统计算和分析得出的,调查样本分布均衡,调查数据具有较强的效度和信度。它不仅描绘了中国内地省市的文化消费版图,还从总体情况、城乡差异、区域差异、消费结构、消费偏好和影响因素等方面系统勾勒了当前文化消费的现状。
据2013年中国文化消费指数调研数据测算,中国内地文化消费潜在规模为47026.1亿元,占居民消费总支出30.0%,而实际文化消费规模为10388亿元,仅占居民消费总支出6.6%,存在36638.1亿元的文化消费缺口。这表明,中国内地潜在文化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文化消费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