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下属院系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中国政法大学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专门机构,其前身是中国政法大学函授部,继续教育学院正式命名始于1996年。学院现有教职工67人,其中专职教师31人。学院师资队伍中有教授4人、副教授17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7人,占58%;博士12人、在读博士11人,占74%。学院现有法学1个专业。办学形式有夜大学、函授、全日制(脱产)三种形式。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教高20079号)精神,从2007年开始停止招收成人脱产班。
学院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发展历程是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命运紧密相连的。1952年,中国政法大学创始初期,根据当时人民政府对政法人才的需要,就以在职干部培训的形式涉猎成人教育领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解决政法专门人才紧缺的局面,满足政法干部在职学习的需要,1981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组建了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职能门——函授部,并于1982年正式招收首届法律专业函授生。20世纪80年代中期,学校又设置干部专修科,从事专科层次的脱产成人教育。为统一组织和管理全校的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学校于1992年2月以函授部为基础组建了成人教育部。1993年为满足北京地区的社会需求,开始举办夜大学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1996年1月,学校撤消成人教育部,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标志着中国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2002年6月,学校进行内部机构改革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确立了以培养具备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目标,以调整办学结构、改进办学手段、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发展思路。
当前中国政法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根据学校发展的战略思想,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高等教育主流意识,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围绕建立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高层次的继续教育办学模式进行改革和提高。
按照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国政法大学今后的成人继续教育将由过去的成人学历教育向业余成人学历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并举转型。据此,学院将重点发展高层次的在职培训,积极拓展具有可持续发展力的职业培训市场,努力创造优异品牌。把继续教育学院建设成为以大学后继续教育为主、兼顾成人学历教育的办学实体,成为领先法律职业培训市场的教育服务机构,成为国内法学继续教育的高端平台。
学院现有学院办公室、招生与学籍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考试与成绩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夜大学办公室、对外培训办公室、研究室、后勤管理办公室等办事机构,另外设有一个综合教研室。经学校批准,在该院先后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两个非在编科研机构。
师资队伍的学缘结构多样化,教师学历层次的普遍提高和多样化的教育背景大大促进了学院科研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目前学院有各类在籍学生约6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学生1000余人,函授学生3000余人,夜大学学生2200余人。其中全日制学生在昌平教学区学习。夜大学学生在学院路校区走读。函授学生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的23个函授站学习。20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已为国家培养出42000余名毕业生,其中本科毕业生17000余人,8300余人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随着国家 “依法治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三大战略的实施,和学校建设“法科强校”战略的实施以及学校社会声誉的不断提升,为学院开展高端职业培训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学院依托学校强大的师资和实务界良好的资源,积极开展形式灵活、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培训项目。2005年以来,先后为四川、河北、内蒙古、广东等地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进行了培训。
成教学院
成人教育学院成立数十载,两院合署办公。学院秉承学校鲜明的本校特色,依托学校优秀的教学资源,立足各个行业,面向社会开展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层次的成人学历教育
学院一贯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服务学生、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理念,坚持把质量作为发展的根本,积极进行成人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借鉴现代远程教育的成功经验,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以及先进的教学模式,实现成人与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与共享,积极调动一切优质资源,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及学生管理等方面加大投入,致力于提高成人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
学院将继续坚持“以保证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规范管理,稳步发展,办出特色”的办学思路,积极、扎实、稳妥地开展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5 21:08
目录
概述
学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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