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学会
1980年成立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中国政治学会1980年12月成立于北京。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至1991年6月,团体会员有湖北安徽上海河南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治学会或政治学研究会,各大学的政治学系或国际政治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及黑龙江、湖北、四川等省社会科学院的政治学研究所。个人会员为具有一定政治学学术水平的教学、科研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至1991年6月,有个人会员千余人。
建设宗旨
积极提倡和鼓励会员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政治学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创造性的研究,建设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科学,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服务。
组织机构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政治学会(CHINESE ASSOCIATION of POLITICAL SCIENCE)。
第二条 本会是团结全国政治学工作者,开展科研活动,进行学术交流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积极提倡和鼓励会员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彻党的双百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政治学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建设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科学,为改革开放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把我国建成一个现代化的高度文明和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服务。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组织、协调全国性学术活动和跨地区的科研协作;组织或支持各分支学科研究会专题研究组的活动。
第七条 举行学术报告会、讨论会、座谈会和学术情报交流会,举办各种形式的讲习班、研究班和系列讲座,积极普及政治学知识,并为会员的短期进修提供机会。
第八条 支持或协助组织教材、论著、资料、译作、工具书、丛书、刊物等的编、写、译工作;向报刊和出版社推荐优秀的政治学科研成果;举办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
第九条 同有关的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建立联系,交流情况,交换资料,组织协作,提供咨询。
第十条 根据需要和可能,开展政治学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章会 员
第十一条 本会的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十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团体会员:各省、市、自治区的政治学会,各分支学科的研究会,以及在各政治学教学单位、科研单位和其他单位中建立的群众性学术组织,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均可提出申请;
(五)个人会员:凡从事政治学相关的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者,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均可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承担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提供政治学信息、科研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不交纳会费或经常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十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它的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推举名誉会长,选举和罢免理事。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
管理机关民政部社团管理司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名誉会长,顾问,指导会务和学术活动。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二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聘请学会本届理事会顾问,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社团管理司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社团管理司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三十三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五)主管本会资产;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会费;
(二)损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七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拔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社团管理司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社团管理司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社团管理司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社团管理司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二00一年十二月5日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社团管理司核准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修改草案经中国政治学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于1999年3月3日开会讨论后提出)
(1980年12月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1985年3月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修改通过,1991年11月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修改通过,2001年12月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修改通过)
理事会
中国政治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会长:李慎明
副会长:张树华(常务),王丕君,王宗礼,朱光磊,杨光斌,佟德志,张凤阳,张贤明,张献生,陈井安,周平,常保国,靳诺,韩冬雪,程竹汝,樊建新,燕继荣
秘书长:王炳权
中国政治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马骏,马建辉,王兵,王丕君,王传利,王郅强,王国红,王宗礼,王炳权,王桂兰,王韶兴,方军,方雷,邓大才,卢春龙,史瑞杰, 曲永义,吕薇洲,朱宇,朱光磊,刘广登,刘训练,刘金海,刘振洪, 刘雪莲,许耀桐,苏长和,李俊清,李康平,李慎明,杨龙,杨平,杨弘,杨阳,杨小云,杨光斌,杨茂林,时和兴,吴定海,何颖,佟德志,余丽,余逊达,邹放鸣,辛鸣,汪永成,汪亭友,张永, 张雷,张凤阳,张北坪,张师伟,张志忠,张贤明,张明军,王凤鸣,张树华,张思京,张顺洪,张献生,陈义平,陈井安,陈华森,陈进华,陈志敏,陈明明,陈振明,范文,周平,郑志龙,赵晖,赵周贤,荆学民,柏维春,柳成焱,闾小波,姜晓萍,祖力亚提·司马义,祝念峰,秦良玉,秦国民,袁刚,袁峰,倪星,倪峰,何显明,徐湘林,郭丹,桑学成,黄平,黄仁伟,黄金辉,黄清吉,黄新华,肖滨,龚云,常保国,商红日,葛荃,董江爱, 韩冬雪, 程同顺, 程竹汝, 储建国,靳诺,樊建新, 燕继荣, 鲍静,戴长征
中国政治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韶彬,于海洋,于家琦,门洪华,马骏,马建辉,马雪松,马福运,王力,王文,王兵,王 敏,王蔚(上海),王蔚(湖南),王毅,王义保,王义桅,王义德,王云骏,王丕君,王传利,王传剑,王安平,王丽萍,王连伟,王林聪,王郅强,王国红,王金水,王宗礼,王炳权,王振海,王桂兰,王晓泉,王海洲,王维国,王韶兴,王燕飞,王凤鸣,文宏,文长春,方军,方茜,方雷,方盛举,孔繁斌,邓大才,左鹏,石雪,石斌,石镇平,卢忠萍,卢春龙,叶国平,叶娟丽,田先红,田改伟,田德文,史云贵,史瑞杰,冯向辉,冯宏良,冯维江,匡自明,曲永义,吕芳,吕永红,吕薇洲,朱宇,朱檬,朱仁显,朱光磊,朱旭峰,朱迪俭,朱新武,朱德米,乔耀章,庄虔友,刘丰,刘军,刘彤,刘杰,刘倩,刘强,刘广登,刘义强,刘玉芝,刘训练,刘红凛,刘志礼,刘志勇,刘金海,刘京希,刘建军,刘俊祥,刘振洪,刘雪莲,刘银喜,刘淑妍,刘筱红,齐卫平,江红义,池忠军,安成日,许开轶,许玉镇,许淑萍,许耀桐,阮晓菁,孙力,孙荣,孙存良,孙晓春,孙彩红,严宏,苏昕,苏长和,李刚,李军,李俊,李桦,李涛,李乃成,李包庚,李红权,李志强,李里峰,李利宏,李宗楼,李俊清,李艳霞,李康平,李路曲,李慎明,李精华,杨卫,杨龙,杨平,杨弘,杨阳,杨俊,杨莘,杨小云,杨卫东,杨少华,杨光斌,杨茂林,杨绍华,杨爱平,肖晞,肖滨,肖唐镖,时和兴,吴志成,吴定海,吴冠军,吴晓林,吴海山,吴家庆,吴理财,吴新叶,何颖,何民捷,何自力,何俊志,何益忠,何增科,何显明,佟德志,佘双好,余丽,余逊达,邹放鸣,冷向明,汪仕凯,汪永成,汪金国,汪亭友,沈承诚,沈荣华,沈瑞英,宋玉波,宋林霖,迟方旭,张宁,张永,张顺,张振,张铮,张雷,张馨,张三南,张凤阳,张北坪,张邦辉,张吉雄,张亚泽,张师伟,张传鹤,张向东,张志忠,张贤明,张明军,张树华,张星久,张献生,张思京,张顺洪,张晓玲,张爱华,张海波,张家飞,张雅勤,辛鸣,陈文,陈宏,陈跃,陈辉,陈静,陈潭,陈义平,陈井安,陈云松,陈文新,陈华森,陈军亚,陈进华,陈志敏,陈怀平,陈国权,陈明明,陈周旺,陈荣荣,陈振明,陈桂生,陈晓莉,陈家刚,陈家喜,范文,范逢春,林建,林存光,林伯海,林奇富,罗旭,罗峰,罗思东,季乃礼,季正聚,金安平,周平,周少来,周仁标,周庆智,周振超,庞金友,郑志龙,郑承军,郑敬斌,孟轲,赵达,赵晖,赵辉,赵秀玲,赵周贤,赵跃先,郝亚明,荆学民,胡伟,柏维春,柳成焱,钟君,钟义见,钟飞腾,闾小波,姜晓萍,祖力亚提·司马义,祝念峰,姚遥,姚尚建,贺东航,貟杰,秦龙,秦良玉,秦国民,秦德君,袁刚,袁峰,袁东振,聂平平,夏志强,柴宝勇,亓光,倪峰,倪星,徐行,徐红,徐彬,徐晞,徐元善,徐海燕,徐家林,徐增阳,殷冬水,高旺,高卫星,高长武, 高文胜,高永久,高民政,高奇琦,高春芽,高洪贵,高振岗,高继文,高景柱,高鹏程,郭丹,郭忠华,郭定平,郭树勇,郭彦英,郭道久,唐磊,唐亚林,唐忠义,唐晓勇,桑学成,教军章,黄平,黄斌,黄仁伟,黄凤志,黄冬娅,黄其松,黄金辉,黄建洪,黄清吉,黄蓉生,黄新华,曹胜,曹天禄,曹亚斌,曹海军,戚桂锋,龚云,常士訚,常保国,商红日,彭勃,彭忠益,彭金冶,葛荃,董江爱,蒋来用,韩旭,韩冰,韩隽,韩冬雪,韩召颖,韩健鹏,程同顺,程竹汝,储建国,曾向红,温志强,温连军,谢岳,谢志岿,靳诺,蔡立辉,蔡礼强,蔡良玉,蔡继辉,臧志军,廖冲绪,谭安奎,谭扬芳,翟桂萍,樊鹏,樊建新,颜德如,燕连福,燕继荣,薛力,鲍静,戴长征,戴辉礼,魏晓文,郭剑鸣, 郎友兴,唐皇凤, 卢福营,樊红敏,何文格,何东,赵淼,唐昆雄
参考资料
中国政治学会.百科港.2012-10-13
中国政治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中国社会科学院 政治学研究所.2019-11-08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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