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动工程学会(Chinese Society for Vibration Engineering,缩写为CSVE)成立1987年5月,是由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以振动工程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中国振动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发展历史
1985年7月,
胡海昌院士等部分振动工程界专家学者向中国科协提出申请成立中国振动工程学会;8月,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筹备组会议,讨论了学会名称、性质、组织建设等问题,并开始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筹)”的名义开展活动;10月,在北京召开了筹备工作会,决定成立筹委会。
1986年3月,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在南京召开了筹备组第二次扩大会议,成立了以胡海昌院士为组长的47人组成的筹委会;10月,国家科委批准成立中国振动工程学会。
1987年5月,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在南京召开了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10月,中国科协[1987]科协发学字407号文接纳学会参加中国科协。
1992年7月27至29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河北承德市召开。
1994年8月11至16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工作会议在昆明举行。
1995年10月10至11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
1999年,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市召开。
2005年12月10日,在南京航天航空大学举行了中国振动工程学会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
2007年10月18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杭州市浙江大学举行。
2008年11月8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
2011年10月27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全国振动理论及应用学术会议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开幕。
2015年11月5日至7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2018年11月17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八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在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召开。
2019年11月8至12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全国振动理论及应用学术会议在西安召开。
2020年11月29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振动工程学报》第九届编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
2024年11月30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风致振动与控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南京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该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届成员调整原则上不得少于1/3。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该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制定学会活动计划;
(十一)决定名誉职务的人选;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该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据2024年11月,中国振动工程学会有15个专业委员会、4个工作委员会及4个编委会。
组织会员
该学会的会员种类:
(一)个人会员,包括学生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外籍会员;
(二)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该学会的章程;
(二)个人会员具有中国国籍;
(三)有加入该学会的意愿;
(四)在该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五)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的振动工程相关专业的学生,经申请,可以成为学生会员。
(六)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职称及相当水平的科学技术人员;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自学成才、从事本学科工作三年以上并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领导干部,经申请,可以成为普通会员。
(七)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可以成为高级会员:
1.在学术界、工程界或科学技术领域内有重要贡献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2.曾获得中国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省(部委)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3.在中国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过重要论文或出版过著作;
4.从事该学会活动多年,对学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八)与该学会专业范围有关,愿意参加该学会有关活动,支持该学会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科技队伍的科研、教学生产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经申请,可以成为单位会员。
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在中国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该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个人会员在该学会网站注册或递交入会申请书,单位会员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章。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学生会员:
(一)参加该学会的活动;
(二)获得该学会服务;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普通会员:
(一)该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该学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四)对该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学会其他文件确定的其他权利。
单位会员:
(一)优先参加学会有关活动;
(二)优惠取得学会的刊物和有关学术资料;
(三)要求学会优先给予科学技术咨询;
(四)申报学会协助举办培训班;
(五)委托学会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和技术成果鉴定;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学会其他文件确定的其他权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学会章程,执行该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该学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该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该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学会其他文件确定的其他义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缴纳会费,学会将书面通知会员补交;不履行学会章程规定的缴纳会费义务,视为自动退会;再次申请入会需重新审批。不缴纳会费者,不能成为学会理事或常务理事候选人。
会员如有违法乱纪行为或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有违法乱纪被判刑或双规的,自动失去会员资格。
业务资产
(一)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宣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振动工程相关学科发展,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三)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振动工程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振动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四)弘扬振动工程科学精神,普及振动工程科学知识,推广振动工程科学技术,传播振动工程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五)健全振动工程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和完善振动工程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振动工程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六)组织振动工程科技工作者参与中国国家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中国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接振动工程科技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技术标准研制、中国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
(八)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表彰奖励和宣传振动工程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振动工程科技人才,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
(九)开展国际振动工程科技交流与合作,为海外振动工程科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十)依照有关规定,开展振动工程科技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编辑、出版、发行,以及相关数字出版活动,提供振动工程科技知识服务;
(十一)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有关事业和活动;
(十二)举办符合该学会性质和宗旨的其他业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19年3月23至25日,由中国振动工程学会主办,汕头大学、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结构抗振控制与健康监测专业委员会、广东省高等学校结构与风洞重点实验室承办的“2019全国工程结构风致振动、监测与控制学术会议”在汕头大学召开。会议共交流论文107篇,其中大会报告论文11篇,分组讨论论文96篇。
2021年7月23至26日,第八届振动工程国际学术会议(The 8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Vibration Engineering, ICVE’2021)在上海召开。该次会议由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力学学会联合主办,由上海交通大学、机械系统与振动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和上海宇航系统工程研究所联合承办,被收录中国科协《重要学术会议指南》。会议设置了大会主会场和8个分会场,共24个专题,涵盖动力学、振动与控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结构动力学、非线性动力学、多体动力学、航天动力学与控制、转子动力学、随机动力学与控制、神经动力学、超材料及其应用等。
2022年5月28日,“第一届可展开空间结构青年学术论坛”在西安召开,该届论坛由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联合主办,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中国振动工程学会航天器振动与控制专业委员会和陕西省机械工程学会空间机械工程分会联合承办,陕西省科协“科创中国”区域科技服务团协办。论坛上共有27位青年专家学者作了特邀学术报告,内容涉及到结构动力学、振动抑制技术、新型结构与机构、新型材料、热控技术和在轨装配等多个方面,涵盖了可展开空间结构的研究热点和发展方向。
学术刊物
《
振动与冲击》创办于1982年,是由中国振动工程学会、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振动工程学会联合主办的,反映和交流中国力学、航空、航天、造船、车辆、机械、建筑、水利、电力、矿山、化工、冶金、仪器仪表、海洋工程、轻工、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振动、冲击和噪声方面成果及经验的综合性刊物,内容包括结构动力分析、模态分析、参数识别、随机振动、非线性振动、振动控制、转子动力学、结构动力学、结构动力稳定性、减振、隔振、抗冲击、噪声防治、环境试验、模拟技术、测试技术、信号处理、计算机软件工程、消声器材等方面的论文和短文。
《
岩土工程学报》创刊于1979年,是中国第一份岩土工程学科全国性、综合性学术期刊。学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由中国水利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力学学会、中国建筑学会、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和中国振动工程学会联合主办,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承办,编辑部设在南京。主要刊登土力学、岩石力学及岩土工程领域中代表当今先进理论和实践水平的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成果,关注水利水电、土木建筑、交通运输和资源环境等领域中的岩土工程问题,以黄文熙讲座、论文、短文、焦点论坛和讨论等形式报道有关岩土工程方面的优秀学术成果。
《
振动工程学报》是由中国振动工程学会主办,中国科协主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的全国性核心期刊,创刊于1987年。主要刊登振动理论与应用,非线性振动,随机振动,模态分析与试验,结构动力学,转子动力学,故障诊断,振动、冲击与噪声控制,动力稳定性,流固耦合振动,动态测试,动态信号分析,机械动力学,土动力学,包装动力学和结构抗振控制等方面的专题论文、综合评述和研究简报。其读者对象为从事振动工程及其相关学科教学、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和管理的科技工作者。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青年科技奖是中国振动工程学会设立,面向全国青年振动工程科技工作者的奖项。旨在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表彰奖励在中国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振动工程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始终坚持诚实守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表彰奖励在振动工程领域及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理论、技术研究和工程应用取得优秀科技成果,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科研团队,单位可根据中国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获奖人员相应奖励。
科普教育
2020年疫情期间,由中国振动工程学会主办,杭州亿恒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承办推出了“振动试验及电动振动台基础”系列视频讲座。该系列视频是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技支撑,助力复工”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系列视频同时也在亿恒科技微信公众号播出。讲座将面向振动试验工程师、结构设计工程师、实验室管理等人员,系统讲解振动基础知识、振动试验设备、振动控制仪功能介绍、振动试验开展(试验前准备,振动台选型,夹具制作,振动试验操作过程等)、振动试验新技术。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的会徽整体为圆形,蓝白两色相间,上方为学会的中文全称,下方为学会的英文全称,中央为学会的英文缩写CSVE,由曲线和英文V组成,代表振动。
学会宗旨
该学会的宗旨是学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振动工程科学技术工作者,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实事求是的学风,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发扬学术民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发展中国的科学技术事业,推动科学技术的普及;为促进振动工程领域出成果、出人才;为振兴经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加速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学会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