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成立于1991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作为专职学术研究机构,负责应用法学研究。
历史沿革
1991年2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并报中央批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正式成立。
1997年,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
2004年,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重组,不再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并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研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006年,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不再承担司改办的工作。
2007年,经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学会批准成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处设在法研所。
科研条件
人员编制
根据2024年2月研究所官网数据,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有正式在编人员18名,研究人员均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郝银钟
中国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委员会国家库专家:韩德强
科研部门
根据2024年2月研究所官网数据,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内设2个研究部、3个研究中心。
所属研究部:刑事行政审判研究部、民商事审判研究部
所属研究中心: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中心
科研成就
科研成果
2018年8月起,经报中国法学会和审判理论研究会领导批准,在中国法学会专项经费资助下,组织动员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及其下设17个专业委员会的力量,开展中国法院类案索引与类判规则专项研究。
2007年,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编制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2008年,经最高人民法院多位院领导批准,中心发布《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首次开启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试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 2009年至2013年间,《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的主要精神、证据规则和人身保护裁定制度被六个省级法院、七个中级法院、一个市级政法委和两个地方立法机关的文件或者立法吸收。2014年,人身保护裁定制度被四部委《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工作的意见》吸收。2008年至2015年间,全国试点法院发出了738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015年12月,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成为《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制度。
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中心先后出版《互联网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精选与注解》,发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先行赔偿责任的承担》《欧盟人工智能伦理准则》《欧盟非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条例精要》《经合组织关于电商环境下消费者保护的八大原则》《大数据保护之学理探讨》《大数据保护之司法实践》《大数据保护之司法保障》《法院处理大数据纠纷案件的思路建议》《GDPR下欧盟个人数据的跨境流动》《欧盟与日本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机制》等专业文章,在数据法、电子商务法、网络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
学术期刊
《
中国应用法学》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学学术类期刊。面向司法机关和广大的司法实务工作者,以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深入探讨司法实践、及时反映司法实务最新动态和强化实证研究为根本主旨,集中展示司法改革试点经验和司法工作最新理论研究成果。
《人民法院案例选》是最高人民法院最早创办的案例研究连续出版物,自1992年创办,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自2016年第1辑起改为月版,每年按月出版12辑图书。
人才培养
学科建设
2008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9年12月17日,与社科院法学所联合招收第一届博士后。2016年1月22日,获批博士后工作站独立招收资格,自2016年起由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
教学建设
根据2024年2月研究所官网数据,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有在站博士后数十名。截至2022年8月,已累积招收了11批次共120余名博士后研究人员。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标识外环为中文及英文缩写,内环为图书图案及成立时间。
精神文化
职责定位:围绕中心工作、繁荣应用法学、推动审判理论
核心价值观:面向顶层、服务基层
发展理念:科研立所、成果强所、人才兴所
现任领导
社会评价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在组织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培养高层次应用法学人才,特别是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对提升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水平,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推动国家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少平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