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学会
社会团体名称
中国应急管理学会(China Societ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CSEM)是由中共中央党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主管的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成立于2014年9月26日,是由中国国内外从事应急管理理论研究、教学培训、咨询服务的专家学者、实践人员及相关专业机构、企业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公益性法人社会团体。
历史沿革
2014年9月26日下午,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成立大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在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学会的常务理事和领导成员。
2015年10月18日,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公共安全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成立。
2016年7月10日,中国应急管理学会舆情专委会成立。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学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享有如下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学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每届任期5年。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应是学会会员,并能参加学会实际工作的专家学者、管理者和热心支持学会工作的企业家、社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他社会人士。理事会的组成应体现老中青三结合。
理事会与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理事会换届时,当届理事会成员更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理事会有如下职权:
(一)召集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二)制定学会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实施情况;
(三)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决定召开各类学术会议、领导所属工作机构开展学术活动;
(五)规划和组织学会编辑出版工作;
(六)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七)制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管理办法;
(八)决定工作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九)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十一)决定科研、咨询、教育成果的鉴定、评选、奖励事宜;
(十二)根据需要聘请学会顾问,决定授予荣誉称号;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会长会议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遇特殊情况时,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会议。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截至2021年9月,学会下设秘书处(五个部门),21个工作委员会、1个编辑委员会和4个专业委员会。
参考资料:
组织会员
学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包括从事应急管理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高校学生等和从事应急管理实务工作且具有科研能力的政府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单位会员包括从事应急理论研究、应急技术研发、应急产品生产、应急救援服务、应急咨询服务、应急培训认证、应急知识传播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非政府组织等。
单位会员设会员代表一名,会员代表应当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会员单位更换会员代表,需向学会作书面报告。会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况时,应报学会理事会备案,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一)拥护学会章程,参加学会的活动;
(二)自愿加入学会;
(三)在学会的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或具有一定的研究、科研开发推广、培训咨询等能力。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学会组织审核后,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单位会员。由要求入会的单位向学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个人会员。由本人向学会提出书面申请,学会2名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五)交纳会费;
(六)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一)对学会理事会理事选举权、被选举权和会员代表大会各种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二)对学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获取学会活动信息的权利;
(四)优先参加学会举办的研讨会、报告会、培训班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的权利;
(五)优先享有学会有关的信息资料和各类书刊的权利;
(六)自愿退出学会的权利。
(一)遵守学会章程,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宣传学会宗旨,自觉维护学会声誉;
(二)执行学会的决议及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三)积极参与和支持学会各种活动及主办的各种出版物;
(四)按期交纳会费;
(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费按年度于每年10月31日前以人民币一次性交纳。学会亦可委托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和为会员提供服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两年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予以除名。会员触犯刑律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其会籍自然取消。
业务资产
(一)研究和探索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应急管理学科理论体系建设和发展,为完善中国应急管理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案设计,为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实践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智库作用。
(二)配合与协助政府、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进行应急管理创新实践,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研究课题、决策咨询服务项目、应急管理科技项目论证、区域风险评估与应急规划等事项。
(三)组织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举办全国和区域性应急管理理论研讨会、学术报告会、应急科技产业博览会等,搭建中国国内外应急管理领域专家学者、实际工作部门、学术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间产学研的交流合作平台。
(四)编辑出版应急管理领域学术专著、专业教材、科普读物,定期出版应急管理年度报告、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等,公开发行综合性和专业性学术期刊及相关音像制品,编译中国以外应急管理文献著作,促进应急管理学术交流、文献整理、资源共享。
(五)推动同中国以外政府、国际应急管理机构和组织、相关跨国公司的合作与交流,发展同中国以外、海外学术组织及学者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跟踪和借鉴中国以外应急管理领域的有益经验、实践创新和理论前沿,提升应急管理领域的国际交流水平。
(六)开展应急管理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应急管理专业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培养应急管理专业人才,提高全社会的防范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应急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认证。
(七)推进公共安全科技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与发展,促进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公共安全与应急产业发展,为政府和社会应急救援处置和重建提供更加强大的科技和装备、产业支撑。
(一)会费;
(二)中国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自愿捐赠;
(三)发起单位及业务主管单位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报刊资源
《中国应急管理科学》(电子版)杂志是由中共中央党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主管,中国应急管理学会主办,《中国应急管理科学》编辑部编辑出版的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为CN11-9371/D,中文月刊。面向全中国公开发行,致力于服务国家应急管理事业,推动中国应急管理学科和体系建设。
人才培养
精神文化
学会宗旨
学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研究应急管理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完善中国应急管理体制与机制、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提高政府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提升全社会风险防范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咨询服务,为营造和谐、安定、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而努力。
形象标识
学会会徽由“中国应急管理学会”中文字样与“China Societ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英文字样上下环绕,会徽中心是学会英文字头缩写“CSEM”。
学会会徽可在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在出版物上刊印,也可作为徽章佩带。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学会简介.中国应急管理学会.
学会章程.中国应急管理学会.
学会构架.中国应急管理学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8 22:05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组织体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