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1日,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和
首都经贸大学联合发布首个《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报告》。在生活质量指数排名中,
广州位列第一。2012年6月16日发布了“2012中国35城市生活质量报告”,全国35个城市生活质量满意度(主观)指数为50.88,较2011年的全国平均值49.71有所提高。生活质量满意度排名中,
长春位列第一。
2011年
调查结果
据报告调查的课题组有关负责人介绍,“
生活质量指数”由一系列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加权得出。主观指数包括收入、生活成本、医疗保障、生活环境、生活节奏及生活便利程度等满意度;客观指数包括人均财富、通货膨胀率、
绿地面积、
恩格尔系数等。
从调查结果看,在30个省会城市中,生活质量指数得分55分以上的城市有15个,超过平均分54.49,排名前三位的城市是广州、上海、
南京,
北京名列第八。
分区域看,东部城市生活质量客观指数高于西部,但主观满意度低于西部,这被认为是北京综合得分较低的原因之一。以
银川和北京为例,银川的生活质量总指数排名靠前(第4名),与其舒缓的生活节奏(48.68分,排名第一)有关;而北京的生活质量总指数排名靠后,与其超快的生活节奏有很大关系(38.03分,排最后一名)。
主观感受占40%权重
同是超大型城市,广州、上海排名靠前,北京为何低这么多?报告撰写者直言,北京的环境质量明显落后。
受访者的主观感受占据40%的权重,很大程度上会左右整体结果。比如西部大开发后,居民生活质量改善较快,居民满意度较高。而在“生活成本满意度”方面,上海和北京得分分别排在第20、25位,主观指数排在第28、29位,生活成本较高。
社会评价
经济高速增长背后现“两大反差”
近30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但并没有出现与之相对应的“生活质量满意度提高”。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张连城认为,经济增长背后存在“两大反差”:一是高速的经济增长与居民生活质量水平存在反差;二是居民实际生活质量与居民主观感受存在反差。
张连城表示,通胀率高,高房价、社保水平低,生活节奏快,是致使主观满意度偏低的关键因素。
为此,在继续保持经济稳定快速增长的同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包括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收入分配方式的转变,包括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是今后最重要的任务。
指数计算
据报告调查的课题组有关负责人介绍,“生活质量指数”由一系列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加权得出。主观指数包括收入、生活成本、医疗保障、生活环境、生活节奏及生活便利程度等满意度;客观指数包括人均财富、通货膨胀率、绿地面积、恩格尔系数等。
生活质量指数
排名前十位
广州 64.07
上海 60.05
南京 59.49
银川 58.23
呼和浩特 57.61
石家庄 56.27
北京 56.23
排名后五位
生活水平指数
排名前十位
广州 69.06
上海 66.79
福州 59.01
北京 58.67
南京 55.45
银川 54.42
合肥 54.27
排名后五位
乌鲁木齐 45.44
西宁 45.31
省会居民指数
生活改善分指数排名
呼和浩特 69.81
银川 67.94
长春 67.66
南京 63.74
广州 62.94
上海 61.81
北京 61.14
石家庄 60.69
西安 59.94
排名后五位
南宁 52.34
武汉 52.20
乌鲁木齐 49.74
生活成本分指数排名
广州 60.04
呼和浩特 58.26
南京 54.31
南昌 53.81
福州 53.62
沈阳 53.47
武汉 52.16
排名后五位
兰州 46.63
西宁 45.35
银川 41.98
乌鲁木齐 36.59
2012年
调查结果
2012年6月16日发布的“2012中国35城市生活质量报告”显示,全国35个城市生活质量满意度(主观)指数为50.88,生活成本偏高成为导致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偏低的重要因素。
调查显示,全国35个城市生活质量满意度(主观)指数为50.88,较2011年的全国平均值49.71有所提高,生活质量满意度指数超过50临界点,进入满意区间。
分析原因
中国经济实验研究院院长
张连城认为,今年的生活质量满意度(主观)指数高于2011年,说明民生工程的深入实施取得了效果。尽管如此,城市居民主观满意度仍然偏低。受访者对生活质量各方面的满意程度依次下降排序为:人力资本、社会保障、生活感受、生活水平、生活成本,生活成本满意度越低说明城市生活成本越高。上述结果说明,拉动我国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偏低的重要因素是生活成本偏高,而城市生活成本的核心问题是物价和房价。
调查显示,除
杭州和
青岛两城市预期房价看跌、
济南看平外,其他32个城市预期房价均为看涨,只是程度有所不同。这说明在严厉的调控下,房价仍存在着上涨预期。张连城表示,城市生活质量的主观感受与实际生活质量存在反差,这在大城市中尤为明显。这说明城市规模过大可能不利于人们生活幸福指数的提高。遏制房价、稳定物价、管理好通胀预期,才能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具体排名
生活质量满意度(主观)指数排名前10位的城市有:
长春
济南
青岛
排名后10位的城市分别为:
北京
深圳
生活质量客观指数排名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
北京
广州
深圳
上海
杭州
厦门
排名后10位的城市分别是:
南宁
石家庄
哈尔滨
兰州
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