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回教俱进会是回族社会团体。1912 年 7 月由北京牛街清真寺阿訇王宽、国民政府教育部次长马邻翼倡导成立。本部在北京西单清真寺。会长马邻翼,副会长王宽。宗旨:“联合国内回民,发扬回教教义,提高回民知识,增进回民福利”,“欲对外代表全体回民,对内领导全体回民”。本部(后改称总部) 设 7 股,曾发行《穆光》、《穆声》刊物,兴办回民工厂,组织社会救济, 宣传婚丧节俭,编译出版伊斯兰教著作。
其宗旨是:“联合国内回民,发扬回教教义,提高回民知识,增进回民福利。”总会(后改称“本部”)设在北平,各省区设支会(部)。总部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理事若干人,名誉理事长2人,名誉理事若干人,参议长1人,副参议长2人,参议若干人。
第一任理事长王宽,第二任理事长常耀奎,副理事长侯德山、杨开甲,参议长马邻翼,副参议长刘景山。总会下设8股:交际股、会计股、调查股、庶务股、教务股、编译股、文牍股、总务股。正副理事长、参议长及各股股长,均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会员的入会金、常年捐资及特别捐资为主要经费来源。
该会成立后进行的主要工作有:延请
王静斋等著名
阿訇翻译《
古兰经》,设立清真中小学及阿拉伯文专科学校,普及回民教育,设立讲演社,刊行《穆光》半月刊,倡设男女工艺厂并力谋改进回民之生计,发展慈善事业,调解回民内部意见冲突及教条之争议,维护回民信教的自由等。
该会会员多为各地回族官员、商绅及清真寺教长,在回族穆斯林中颇有影响。各地伊斯兰教团体纷纷建立后,其影响遂日渐衰弱。1936年5月,在呈请北平市政府重新审核备案过程中,当局以“中央以准中华回教公会之组织并发给证书在案”,“同一性质之人民团体以一个为限”为由,强令取消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