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业家协会
山寨社团
中国创业家协会是山寨社团。
协会概况
简述
本会由香港及国际、国内华人社群知名人士出任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和理事职务,包括当地社团领袖、政府公务员、银行家、企业家、律师、会计师、科技专家、管理学家、人文学者和商务顾问,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和号召力。协会和关联单位形成雄厚的人际关系网络、有众多的华人专业精英人士和媒体宣传、项目策划优势。协会下设秘书处和创业服务中心,并逐步建立其它的部门和分会。另外协会将逐步建立“全球华裔经济资源信息库”、“香港商务网络”,策划举办“创业大赛”、评选“华人创业精英”“优秀创业家”“中华成功创业人士”“创业之星”及“华裔少年创造发明竞赛”等活动。
中国创业家协会致力于培养华人科学创业、成功创业的意识和实用技能,呵护华人创业者的成长,协助企业招募员工及新移民就业。协会期盼香港和中国各界人士的倾力支持。竭诚欢迎志同道合、愿意推动华人创业发展的个人、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和其它社会团体加盟本会或者进行业务合作,寻求发展商机,共同促进海内外华人创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境界。
协会宗旨和目标
积极协助华人创业;促进华裔传统经济产业结构升级,争取在整合增值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及国际金融、技术、投资、产品、创意、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及各类财经资源方面作出特别贡献;代表华人利益,争取各级政府提供更多经济资源支持华人创业;努力促进会员、非会员、华人与其它族裔的文化与商业交往;弘扬香港多元文化和中华文明优秀传统,促进中西方文化融合;致力于经贸、工商、投资、科技、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交流合作,尤其沟通全球创业管道。
服务范围
为华人在国内、国际、香港创业、就业活动提供就业信息、投资项目、行业和产品、技术、市场、融资、政府政策咨询服务;与创业有关的商务、法律、会计、知识产权、各类企业管理、业务培训、工商注册和行政办公等方面服务。协助企业跨国投资、商务考察、商业推广和广告、公共关系、设立海外研发基地、委托招商活动;举办高水平的创业、商务或移民适应专题的研讨会和系列讲座。
协会章程
一.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再次是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务有:
1. 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2. 填加和修改协会章程;
3. 选举和罢免会员;
4. 审议和交流会员的工作报告.研究成果和学术讨论;
5.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和终止某项事宜;
6.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 理事会的职务有:
1. 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2. 在本会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选举和罢免理事;
4. 审议理事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 执行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6. 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 会员代表大会所有决定要经过到会代表半数以上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 理事会是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协会领导机构;
五. 理事会的职权是:
1.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2.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直接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3.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4.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六. 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三年一届.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需要高级会员代表和理事会表决通过;需报行政部.办公室.秘书处审查并经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七. 理事会设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其中秘书长及理事若干名.
八. 理事会闭会期间,协会的重大大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并组织实施;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主持工作.决定重要事项;
九. 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其他成员组成秘书处.秘书处是学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经理事会批准,秘书处下可设若办事机构.秘书处在在秘书长领导下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除秘书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外,其余人均由秘书长提名,经会长批准后骋任.
十. 理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骋请著名专家.学者和高级经济官员担任本会顾问;
十一.会员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十二.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员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十三.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者,经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十一.本章程经2002年8月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的理事会;
协会领导
名誉主席
刘永好先生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副主席;
中国乳业协会副会长;
成都希望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希望集团总裁、新希望集团董事长;
中国民生银行副董事长、
“中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中国十佳民营企业家”以及“中国十大扶贫状元”、“2002年中国十大民营企业家”、“2002中国十大金融风云人物”等,并曾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2000亚洲之星”。
唐裕先生
印尼中华总商会永远名誉主席
印尼华人百家姓协会资深名誉主席
东南亚著名侨领和企业家
敦那士私人有限公司主席
严浩先生
1987年4月至1988年3月 财团法人日本科学技术联盟
1991年5月至今 创建EPS公司任总裁
1999年任日本中华总商会副会长,开始参加在日华侨华人的社团活动2000年任第九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海外委员
2001年任日本中华总商会会长,主持在日本神户市召开世界华商大会的申办工作,并成功取得了2007年第九届世界华商大会的主办权.
2002年作为海外列席委员出席全国政协,参与创办东京大学华人创业论坛,并任代表.
2002年任中华海外联谊会海外理事
2003年任日本中华总商会名誉会长.
2006年任日本中华总商会副会长
王绍基先生
西班牙中国总商会 执行主席
3E国际集团 总 裁
理事会
主席
顼同保先生
中国新品牌联盟副主席
中国十大创业新锐人物
中国企业十大最具魅力培训师
中国农产品加工十大新闻人物
中国纺织行业十大领军人物
江苏省青春创业风云人物、青年创业导师团导师
东华纺织集团董事长、常州顶呱呱彩棉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
理事会副主席
万赢女士
新西兰华人工商企业联合总会秘书长
新西兰赢洲国际集团董事长
胡海燕女士 美中工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郑云星先生
西班牙华侨工商会 常务副会长
意大利佛罗伦萨华人华侨联合总会 名誉会长
西班牙地中海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
西班牙华人鞋业协会 常务副会长
西班牙兴利皮具恒发鞋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斌先生 中国有色金属协会 理事 法国世亚CRAA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会长
吴远辉先生
(外交部)国际商联(CIB) 执行秘书长
中华全国人力资源协会 秘书长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人力资源管理硕士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学者
国际评审师注册协会 注册高级主任评审师
国家经贸委广州经理学院 特邀认证专业导师
国家首部大型励志电视记录系列片《创业》 总策划/出品人
世界华人创业楷模论坛组委会 联合主席
全球政商领袖峰会中国创办委员会 (TPTChina)副主席
澳洲塔斯马尼亚中国贸易中心 联合创始人/副董事长
《中华名家》杂志 创办人/社长
中国创业家协会 创始人/会长
副会长
李雁杰先生
马来西亚《创业家》杂志 创办人兼社长
中国创业家协会 副会长
栾瑞生先生
中华名人讲师团 首席讲师
《中华名家》杂志 总编辑
中华全国人力资源协会 副会长
中国创业家协会 副会长
近况及成就
近年来,中国创业家协会主办的全球华人创业家大型活动有:
2006年7月18在北京举办首届中国创业家高峰会暨2006年最具成长潜力创业企业人物活动”;
2007年9月24-27日在北京全国政协礼堂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中国创业家高峰会暨世界华商联谊会”;
2008年9月27-2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中国创业家高峰会/华人创业家高峰会暨全球华人庆奥运迎国庆联谊会”(9月29日在钓鱼台国宾馆庆功厅圆满胜利闭幕并举行国宴);2009年9月25-28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第四届中国创业家高峰会暨世界华人创业楷模论坛大会”......
每年一届的中国创业家高峰会/华人创业家高峰会都有来自全球近30个国家和地区约300名创业家代表大会(年会)。
“创业青春中国,赢在未来世界”是我们协会创办以来一直鼓励中国青年积极创业的口号!“为全球华人创业家的成功而努力和服务,让全球华人成为世界最美的祝福!”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中国创业家协会秉承“协调、指导、咨询、服务”的宗旨,一直致力于为中国创业者服务。一方面,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创业中遇到的问题,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利益;另一方面,努力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为政府的政策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中国创业家协会切实发挥了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中国创业家协会真诚期望为中国创业者和全球华人创业家提供更多更好的创业支持与服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1 19:15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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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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